香港電台《鏗鏘集》時任編導蔡玉玲,調查前年 7.21 元朗襲擊事件申請車牌查冊,上周被判虛假陳述罪罪成,成為首位因查冊被定罪的記者。特首林鄭月娥今日行政會議前見記者首度回應,她形容查冊問題是「法律問題」,「我記得在判詞入面,法官(裁判官)都是話儘管你有良好意願(按:判詞原文為「良好動機」),都要依法辦事。」

林鄭月娥又批評過去一段長時間,有人在香港散播「所謂違法達義」的觀念,「甚至去到學校鼓吹同學違法達義,某程度上認為,你有公義就可以違反法律,完全違背了法治精神,同公民社會應有的價值觀。」她又指出,儘管她尊重言論自由,「儘管我本人對呢個專業(新聞行業)非常認同,但都要依法辦事。」

林鄭月娥提到,作為傳媒機構是否應該有特別對待,「一般來講應該無」。她過去指出,傳媒一般不應該凌駕法律,「法律認為你有(權)你就有囉,法律認為你冇就冇。」

她特別提到,修改選舉制度草案中,提到傳媒與參選人一樣可查選民登記,反而公眾則不可以查,「儘管議會審議有議員認為你哋放得太寬。」林鄭指方案是平衡各方利益、依法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