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電視台記者及主播柳俊江去年 9 月初在觀塘偉業街亞金南洋茶室,與分居妻子的男性朋友打鬥,被控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案件今( 27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訊,控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撤回控罪。柳遂准自簽 1000 元、守行為 12 個月,另須支付 500 元堂費。

案發於去年 9 月 9 日晚上約 7 時,現年 40 歲的柳俊江在觀塘偉業街 180 號Two Harbour Square 地下亞金南洋茶室,與妻子的男性友人儲孝知發生爭執,並推撞和拳打對方,致其鼻梁及左臉瘀傷、上唇擦傷及左肩觸痛。柳在警誡下稱,由於儲先動手,故他打頭還擊。

案件編號:KTCC30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