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企圖縱火和刑毁交通燈 輕度智障巴籍青年還押等候判刑
前年 9 月 5 日大批市民包圍旺角警署,其間一名巴基斯坦籍青年被指將燃燒的膠袋掛在警署正門外的金屬大閘上,以及擊打交通燈。他今(27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企圖縱火和企圖刑毁兩罪,案件押後至 5 月 11 日求情和判刑,其間被告需還押。控方在庭上透露,被告患輕度智障,有傷殘卡。
現年 19 歲的被告HAMAAD Mahmood,今以廣東話應訊。他承認企圖縱火和企圖刑毁兩罪。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9月5日,在旺角警署正門外,無合法辯解而企圖用火損壞屬於香港特區政府的鐵閘;以及同日在太子道西與彌敦道交界花旗銀行外,無合法辯解而企圖損壞屬於香港特區政府的一組交通燈。
控方透露,被告在香港讀書至中六,案發時沒有工作。被告患輕度弱智,有傷殘卡。法官李俊文押後案件至 5 月 11 日求情判刑,其間為被告索取更生中心、教導所、青少年評估委員會報告和感化官進度報告。
案情指,2019年9月5日晚上,大批示威者到旺角警署外聚集,高喊口號,用鐳射筆照射警署。及後越來越多人聚集,警方關上所有大閘,並大閘外架設金屬大閘和水馬。至晚上9時39分,被告與數十示威者一同聚集。被告身穿黑色上衣、黑色長褲、佩戴黑色口罩,頸上掛有一個 3M 連濾罐面罩。被告其後由傘陣遮掩,不久便帶同一個點燃的膠袋走出來,把膠袋放在警署正門、水馬旁邊的保安金屬大閘上,然後離開。多個不同新聞片段拍下整個過程。
該點燃的膠袋其後掉在地上,警察從警署走出來,用滅火筒撲滅火種,金屬大閘沒有損壞。
控方案情顯示,旺角彌敦道 760 號地下夾公仔機的閉路電視機拍到,被告於同日晚上10時,將一個紅色膠袋放在夾公仔機上。紅色膠袋內有一個 3M 連濾罐面罩和一件黑色長袖上衣。經政府化驗師配對後,發現面罩上的DNA很有可能來自被告。
同日晚上11時57分,女警長 3567 目睹被告用行山杖重複擊打花旗銀行外的交通燈,擊打大約 3 分鐘,然後離去。女警長將此情況用無線電通報。及後被告再次出現在旺角地鐵站 D1 出口外,女警長便監視被告並通報其行踪。
凌晨約 2 時 17 分,偵緝警員 15120 截停被告,確認他為擊打交通燈的人,並將他拘捕。被告當時手持一個公仔,身上被搜出三個打火機。經檢查後,該組交通燈的行人發聲裝置被毁,而交通燈信號燈仍然正常運作。
案件編號:DCCC 50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