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終止出售台灣《蘋果日報》 指按買家條件出售不符公司利益
壹傳媒早前擬出售台灣《蘋果日報》,並已經與買家訂立不具法律約束力的諒解備忘錄。壹傳媒今日(28日)傍晚發公告指,經考慮買方表明的要約後,董事認為按買方條件進行建議出售,將不符合公司利益,因此雙方已簽署有關諒解備忘錄的終止通知。
公告指,雙方已同意今日起終止諒解備忘錄,任何一方均不承擔任何在諒解備忘錄項下對目標公司的股權交易的義務和責任。董事會認為,終止諒解備忘錄符合公司及公司股東的整體利益,並對集團現有業務或財務狀況概無重大不利影響。
壹傳媒曾在本月 19 日宣布,就建議出售其全資附屬公司,與獨立第三方訂下不具法律約束力之諒解備忘錄,出售的資產包括台灣《蘋果日報》若干部分業務,及位於台灣的一所物業。
《蘋果日報》當時引述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指,有關商討屬非常初步,現階段只是對方表達了意願。張劍虹稱管理層承諾往後若有進一步商討,除了考慮價格外,台灣《蘋果日報》全體員工的權益也放在首位。他又指台灣《蘋果日報》是集團重要資産,管理層承諾會努力繼續改善台蘋的經營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