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今(28 日)發表報告,揭發入境處跟進的懷疑假結婚個案中,截至去年底已積壓逾 2,200 宗長期個案,當中有 167 宗,調查長達 6 至 11 年仍未完結。報告又發現,有懷疑假結婚及重婚的香港男子,經內地當局轉介至入境處專案小組後,處方調查近 7 年,曾五度家訪、三次約談不果,最終涉案男子被發現已在本港一間醫院離世。

審計報告指,入境處在 2019 年調查了 644 宗懷疑假結婚個案,同年拘捕 1,095 人,並成功檢控 71 人。

但報告同時發現,截至去年 12 月,入境處專案小組仍積壓 2,237 宗未完結的懷疑假結婚個案。其中 2 年或以下的未完結個案約佔一半、即 1,110 宗;而調查長達 6 至 11 年仍未完結的個案則有 167 宗,佔 7.5%。

港男疑假結婚 五度家訪、三次約談不果 

審計署揭發,入境處專案小組在追查其中一宗懷疑假結婚及重婚個案時,行動成效存疑。涉案男子最初於 2012 年 11 月,經內地當局轉介至入境處,專案小組在 2013 年五度家訪涉事男子,但不成功;即使期間小組曾 3 次成功以電話聯絡對方,並要求涉事男子出席訊問,但他兩次會面「甩底」,另一次則拒絕會面。

在 2014 至 2018 年期間,負責的個案主任(即入境事務主任)曾定期向分組主管(即高級入境事務主任),遞交涉事男子的案件檔案,情況維持至 2019 年初,入境處在更新個案狀況時,才發現疑犯原來已於 2019 年 1 月,在本港一間醫院離世。

審計報告指,事件反映入境處須進一步加強追查疑犯的下落。

每年應突擊核查 104 個案  2019 年僅查 18 宗

根據入境處的監督查核指引,負責的助理首席入境事務主任,應該每周突擊核查 2 宗隨機抽選的懷疑假結婚個案,包括毋須跟進及中止調查的個案。但報告發現,2019 年只有 18 宗個案被抽選作突擊核查,即平均每周僅得約 0.34 宗,遠低於指引要求。

另根據《婚姻條例》,婚姻監禮人必須符合律師或公證人的特定資格條件,然而審計署發現,對比已獲入境處委任的婚姻監禮人名單,以及《條例》規定下,香港律師會和香港國際公證人協會持執業證書的會員名單後,發現入境處名單上有 34 人不符合相關資格,並非持執業證書的律師或公證人。

報告亦提到,現時入境處轄下 5 間婚姻登記處,只有大會堂的婚姻登記處,周六上、下午均提供服務,其他登記處只在上午開放。審計署因此建議,入境處應考慮在佳節及吉日的星期六,增加 4 間婚姻登記處的婚禮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