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歲智障及患自閉症男生,2016 年從葵涌「康橋之家」院舍墮下身亡,死因庭今(28 日)踏入第二天研訊。時任院舍主管吳純真供稱,院舍設有閉路電視,惟一直沒有開啟。死因裁判官黃偉權聞言謂:「有閉路電視,唔開又冇屏幕(查看),要嚟做乜㗎?」吳表示入職時已沒有開過閉路電視,即使遇社署職員巡查院舍,他們亦無檢視閉路電視鏡頭。死者家屬的代表律師又指,在男童身亡前,院舍屢接社署警告信,指有院友被餵食麻糬時哽死。

案件今日踏入第二天研訊,時任院舍主管吳純真供稱,2014 年 9 月入職「康橋之家」,擔任助理員,2016 年升至主管。研訊主任問吳當日當值員工及院友人數;吳表示事隔太久,已忘記員工人數,但強調按社署要求,多於 5 人上班。至於死者居住的三樓,吳指有 40 至 50 名院友。

被問及院舍是否設有閉路電視,吳表示有閉路鏡頭,但從沒開啟。死因裁判官黃偉權聞言謂:「有閉路電視,唔開又冇屏幕(查看),要嚟做乜㗎?」吳表示入職時已沒有開過閉路電視。裁判官再問社署有否巡查院舍;吳表示有,「佢哋唔檢視呢部分,冇職員開閉路電視」。

家屬律師指死者墮樓房間無上鎖

吳指當日下午 4 時 50 分,她在二樓辦公室工作,突然接到保安致電,表示後巷有人躺在地上,詢問是否其院友。吳立刻著負責 2 樓的保健員羅福云點算人數,她則到後巷查看,發現梁子駿倒地。此時消防員到場為子駿急救,他們叫吳站在一旁,吳期間通知羅福云及老闆,翌日才錄取口供。

代表死者家屬的大律師陳偉彥向吳指出,院舍設窗的房間有做安全設施,即加窗花及鐵絲網,防止意外發生或院友扔擲物件。子駿墮樓的「111 號」房間,當時沒有上鎖、無人入住,院友隨時可以進入。吳同意子駿有時會向街道扔雜物,又指他從家中返回院舍頭兩日,情緒特別不穩,行為難以控制,而案發當日是子駿從家中返院舍的第二天。

院舍屢接社署警告信 指院友遭餵食時哽死

陳亦指出,「康橋之家」在子駿墮樓身亡前,曾接三封社署發出的警告信,包括指院舍有老鼠和蝨滋生、院友被餵食麻糬哽死、中年男院友被餵食後窒息死亡,要求院舍交報告跟進問題。吳聞事件急撇清:「係佢自己食,唔係話唔關(院舍事),但唔係我哋餵食」。

陳續指子駿身亡後,院舍亦接多封警告信。死因裁判官表示,如律師想問及死者生前的院舍安全系統運作,不應提到他去世後的所接到的警告信。陳回應稱直至 2016 年 9 月 9 日,鼠患問題仍然存在。吳表示曾請機構滅鼠,但因樓下食肆較多,老鼠或來自外面。陳指吳曾向社署職員表示「老鼠唔入職員辦公室就可以了」;吳聽畢反應略大,「唔係咁樣講!」

院舍主管認無接受照顧殘障人士訓練

吳表示子駿個案特別難處理,同意自己沒有接受照顧殘疾人士的訓練,而她在內地唸畢高中,亦沒有學習如何照顧青少年。陪審團質疑吳當時該接手主管職位,如何得知員工跟隨準則做事。死因裁判官隨即叫停其發問,「始終你做陪審員,係問啲澄清問題,你依家去咗調查角色」。

男童梁子駿,於 2016年 8 月 23 日在葵涌「康橋之家」墮樓身亡,去世時年僅 14 歲。本案由 2 男 3 女組成陪審團審理,由死因裁判官黃偉權審理。男童家屬獲批法援,由大律師陳偉彥代表。

案件編號:CCDI-474/2016(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