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 東涌】青年被控侮辱國旗縱火 自辯稱遭警拳毆掌摑 恐嚇「拉埋你屋企人!」
網民前年 9 月 1 日發起「機場交通壓力測試日」,其後演變為東涌示威。年輕男技工被指拆下國旗轉交其他示威者焚毀,並持汽油在附近縱火。他被控侮辱國旗及縱火等 4 罪,今( 29 日)在區域法院自辯,透露自己智商超過 130 ,並患過度活躍症及專注力不足。被告又指,警員曾無故拳毆其腹,並將伸縮棒由其胸口掃至下巴位置,並恐嚇謂:「拉埋你屋企人!」其後又在警署內掌摑他,導致他在受驚下簽署文件及招認內容。
被告黃卓禮今選擇自辯,透露自己在內地出生,年幼來港定居,最近半年轉任廚師,一家五口居於鐵皮屋。他在 8 歲時進行智商測試,發現智商在 130 以上,屬於人群中的「高智商」 ,同時發現閱讀及寫作能力皆出現困難。他在案發後獲診斷患過度活躍症及專注力不足。
警疑強迫被告交代電話密碼
黃供稱,前年 9 月 6 日約凌晨近一時,因聽到屋外有跑步聲,遂出外察看,結果發現以便衣執勤的警員 9158 在外面,並著他蹲下,繼而為他鎖上手銬,更用力揍了他的腹部一下。黃語帶顫抖地稱,他完全不知發生甚麼事,只依稀記得,接下來有警員取出他的電話,嘗試將它湊近,進行面容解鎖,惟不成功。因害怕再遭襲擊,黃應警要求交代電話密碼。其後,警員 8150 詹峻耀拿著一疊相片過來,指著其中一張恐嚇謂:「呢個係你嚟㗎嘛!觀塘單嘢夠告你暴動!」但黃強調不認識相中人。
未幾,警員進入他的木房間前,問房內有否裝上攝錄鏡頭,並揚言:「如果搵到 cam,就打你一拳!」黃回答沒有後,警員 9158 闖入房內,並在他的床底找到一支伸縮棍。他隨即將之戳向黃的胸口,由胸口掃至下巴位置,並稱:「淨係呢支嘢都夠拉埋你屋企人!」由於擔心連累家人,黃在警員記事冊上的招認內容及結尾聲明簽署,並在作供時一度哽咽:「唔想屋企人有事,所以佢叫我簽啲咩,我都去簽。」但堅稱自己從未承認過爬上旗桿扑國旗,或否認有份焚燒國旗的說話。
控方質疑,既然他的家人均在屋內,為何沒有向他們求助,亦沒有出來查看發生甚麼事。黃情緒激動地解釋:「咁我唔會想屋企人出嚟畀人打埋一份囉!」黃其後澄清,雖然與家人在同一屋簷下生活,但他在家中搭建了一間屬於自己的小木屋。
警涉在正式錄影前進行 3 次模擬練習
黃被押至上水警署後,警長 1247 向其稱「刑毀同燒國旗都好少事」。他和在旁的警員詹峻耀,與被告開始首兩次錄影會面前,模擬了 3 次才正式開機錄影。在第二次錄影會面期間,警長 1247 曾掌摑他一巴,質問他為何只提國旗而沒有縱火。黃亦提到,他在警署內簽了很多文件,但當時相當緊張及擔憂,故沒有細閱內容。
黃在盤問下補充,當時因燈光昏暗,警員又不斷進出,故未能肯定在場警員人數,但他們均以便衣執勤。控方又問, 警員在 3 次模擬練習中如何教他說話。黃稱,事隔多時他已無法記清細節,亦不想回憶起當初所發生的事,大概只記得警員曾談及燒國旗、閉路電視鏡頭等事,「有一個標準答案喺度想我講」。控方質疑,兩次正式錄影花了逾一小時,為何 3 次模擬練習僅合共半小時。黃形容練習只是「大概畀個概念先」,不會逐條問答。
被告不同意警未曾威嚇
控方形容,警員與他做的練習相當模糊、粗疏,但他在錄影時表達得十分流暢。黃同意並承認,在最後一次錄影前沒有經模擬練習,結果他用了一晚時間來思考對方想要的答案。控方最後指,警方當日曾施行警誡,亦未曾使用任何暴力、威嚇或利誘被告,而黃在記事冊及錄影會面中的招認內容均是自願作出,黃不同意。
黃卓禮( 24 歲,報稱太陽能板技工),被控刑事損壞、侮辱國旗、企圖縱火及縱火 4 罪。控罪指,他於 2019 年 9 月 1 日,在東涌游泳池內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政府的一個閉路電視鏡頭;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公開並故意以焚燒方式侮辱國旗;在東涌游泳池對面,企圖用火損壞橫額和雜物;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一些水馬。
案件編號:DCCC18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