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九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及李永達,2019 年被判串謀犯公眾妨擾罪、煽惑他人公眾妨擾等 6 罪罪成,9 人分別就定罪和刑罰提出上訴。上訴庭上月初聽罷陳詞後,今( 30 日) 頒下判詞,駁回上訴申請。

遭撤銷保釋須還押的戴耀廷,進入被告欄時面帶微笑,精神不俗,陳建民、邵家臻及陳淑莊等人亦隨即走到被告欄與戴交談,期間戴一度作出振臂加油手勢,他開庭前又數度向到庭旁聽的親友點頭示意,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亦有到庭旁聽,並向戴揮手。戴耀廷得知上訴遭駁回後表現平靜,他離開被告欄前向眾人揮手道別,並作出加油手勢。

案件由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原訟庭法官潘敏琦及彭寶琴處理,三人於上訴聆訊結束當日,撤銷了戴耀廷的保釋,其餘被告則服刑完畢。

本案於 2019 年 4 月判刑,戴耀廷和陳健民被裁定「串謀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成,判監 16 個月,戴耀廷其後向高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上訴庭於聆訊結束當日撤銷其保釋;朱耀明「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成,判監 16 個月、緩刑兩年;邵家臻和黃浩銘兩人分別判監 8 個月;陳淑莊、李永達、鍾耀華亦判囚8個月,但緩刑兩年;張秀賢則被判 200 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CACC 128 /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