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集會案】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梁凱晴認罪 朱凱廸考慮答辯意向
去年6.4集會,24名民主派人士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其中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 4 人,今(30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今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審理。
除了梁凱晴外,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因初選案還押至今,黃之鋒另因6.21包圍警總案正在服刑。3人步入被告欄時,岑敖暉向公眾席舉姆指,其太太余思朗在家屬席揮手回應;黃之鋒、梁凱晴則向公眾揮手打招呼。
至於朱凱廸一方表示仍在考慮答辯意向,要求押後案件至 6 月 11 日,與其他19名被告一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獲法官批准。朱凱迪因初選案還押至今。完庭後,朱凱迪離開被告欄時向公眾席大叫:「多謝大家!香港人加油呀!頂住呀!」(另見報道)
控方今先申請將 4 案合併處理,獲法官批准。 4人現同被票控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指他們於 2020 年 6 月 4 日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連同其他人,在無合法權限或或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