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沒有巴掌日】讓我們攜手終止體罰
【文: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
體罰是暴力對待兒童的最普遍形式。它廣為社會默許,使暴力對待兒童變得普遍,嚴重影響童年成長,令兒童卑微的社會地位僵固,甚至鋪下通往暴力、剝削和不當對待之路。
體罰違反兒童權利,有損他們的身心健康發展,亦浪費投放於其身上的教育投資,無論對個別兒童、社會和經濟都有難以估算的短期和長期負面影響。
我們必須加快步伐禁止體罰,令兒童和成年人獲得同等法律保護。兒童是社會上最年幼、最脆弱的群體,相比成人應獲得更多保障,而非更少。
兒童比成人應獲更多保障
今天,我們呼籲香港政府加入世界各國行列,承諾在 2022 年前展開立法程序,全面禁止體罰。法律改革的目的並不在於要檢控家長和照顧者,而是要是要發出信息:政府有意引領文化轉變,達致非暴力方式養育子女。與此同時,政府應支援家長和照顧者,實踐正向管教。全球經驗並顯示,禁止暴力和虐待的法律並不足夠,立法全面禁止體罰 [1] 兒童至關重要。
根據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 16.2,各國有責任在2030 年前終結對兒童任何形式體罰。不過,全球有 87%的兒童未有受法律保障免受暴力,世界各地無數兒童每日仍然遭受體罰,陰霾籠罩終身。
沒有兒童應遭受暴力對待。我們的願景是創建可以讓兒童安全成長、學習、遊玩和發展的的環境,包括在家庭、學校和社區。我們有道德責任,亦有強烈的投資價值去為此而行動。兒童應享有法律保障免遭體罰,他們不可再等,也不應再等。
兒童不可再等,不應再等。
社會較從前成熟,我們認識到更多解決辦法和進步的可能。40 年前,只有一個國家立法全面禁止對兒童施行體罰;至今,全球已有 62 個國家踏出這重要一步。然而,踏入「行動十年」,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的限期逼近,我們必須加快進度,才能在 2030 年前兌現現承諾,還孩子一個免於暴力的童年。
攜手努力,方可成功。我們呼籲香港政府,致力一起終結暴力體罰,倡議政策如下:
- 在 2022 年前展開立法程序全面禁止體罰;
- 加快消除體罰,實踐行動綱領包括公眾教育,正向管教支援,宣傳學校和社區安全,專業訓練等;
- 將可持續發展目標指標 16.2.1 [2] 納入全港統計計劃以量度進展。
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
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1] 體罰包括採用武力和意圖造成若干程度(即使輕微)的痛楚或不適,或任何形式的殘忍、有辱人格的非武力懲罰 — 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第 8 號一般性意見(2006 年)兒童受保護免遭體罰和其他殘忍或不人道形式懲罰的權利。
[2] 指標 16.2.1:過去一個月內受到照顧者施加的任何體罰和/或心理侵害的 1-17 歲兒童的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