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全能的概念史淺論全能悖論(下):歐陸哲學辯證法論「限制」的問題
【文/譚家博;英國格拉斯哥大學神學與宗教研究系博士】
天主教經院哲學的立場,基本上就是否定全能上帝悸論,認為全能上帝的概念沒有矛盾,堅持上帝就是全能者。然而,在基督新教神學與哲學裡,以「概念」去把握「上帝」之存有,本身就受到質疑。
說到「矛盾」,我們不得不提當代歐陸哲學兩位哲學巨人:黑格爾和齊克果。他們皆肯定全能上帝甚上帝本身就是矛盾或弔詭的存在,卻未有因而否定上帝。
黑格爾在《歷史哲學演講錄》以辯證法去解釋上帝的存在。上帝本身是普遍的 (Universal) ;但如果上帝僅僅只是一個超越於世界的無限存有,就只是個抽象普遍 (abstract universal) ,因為有限的人根本無法認識無限的上帝。所以上帝要道成肉身 (incarnation) 成為特殊的 (particular) 存有,即耶穌基督,進入世界以展現自已。因此在《精神現象學》裡,黑格爾強調基督宗教是「展現的宗教 (revealed religion) 」。可是,如果上帝僅僅作為一個人類存在,亦無法充分向人展現其自身。所以上帝最後要離開「特殊」的存有(在基督宗教的情況下,就是死而復活升天),成為具體的普遍 (concrete universality) 。具體的普遍是抽象普遍及特殊的綜合,因為這個上帝既非遙不可及的神,也不是人,而是既是神又是人。
上述內容跟「全能」和「矛盾」有何關係呢?如果我們僅僅把全能理解為「為所欲為」(奧古斯丁)或是「能做一切絕對可能的事」(亞奎那),我們就是限制了上帝。如亞奎那說:
作為天主能力之基礎的天主之存在,是無限的,不是被限定於某一種類之物的存在,而是在本身內預有全部存在之完美。是以,凡是能夠具有存在物之性質者或能夠是存在物者,均包括在絕對可能者之內,天主是針對它們而被稱為是全能的。 [1]
亞奎那說上帝「不是被限定於某一種類之物的存在」,視全能為無限——沒有限制,就是說沒有一特殊、不完美、有限的個體事物能夠充分展現上帝。但這不就是限制了上帝的展現嗎?以「人」這一個體事物為例,人能展現上帝嗎?似乎不能,因為上帝無限而人有限。然而,這描述正好限制了上帝:人神之間劃下了一道不可上帝逾越的界線。用亞奎那的說法,就是上帝不可能做出一些「絕對不可能」或邏輯不可能的事情,例如成為有限的人,即在定義上違反上帝是無限的本質。
但黑格爾認為,道成肉身正好就是由無限而普遍變成有限而特殊的過程。這一點齊克果在《致死之病》說得更具體:人不是神,神不是人,但耶穌既是神又是人,既是無限又是有限,耶穌本身不就是邏輯上矛盾的存在嗎?
然而,黑格爾和齊克果的根本分歧在於上帝是否需要克服這一矛盾。黑格爾的說法是:透過辯證法的對立統一(思辨speculation),無限與有限的矛盾最終會被消解。復活升天後的上帝已是一個經歷過成為有限而特殊存有的無限而普遍存有;因為黑格爾用辯證法,巧妙地把上帝在歷史的展現過程分成三個不同時間的階段,自然地上帝的無限性和有限性不會「同時」出現,因而解決了矛盾。
可是齊克果卻認為基督矛盾的本質永遠不可能被消解。辯證法強行避開全能與無能、無限與有限、普遍與特殊這些互相矛盾的性質的同時性,但齊克果認為這種同時性根本不可能避免。例如,基督本身並非純然一個無能、有限與特殊的人,也不是「有時全能有時無能」,而是祂的本質就是同時具有人神二性,本來就是矛盾。而上帝卻必須利用此矛盾才能突破人神之界限,不受「無限」所限制。
故此,在辯證法的立場來看,真正全能的上帝本身必須矛盾,才能超越存有論上的限制。經院哲學對於矛盾問題的反省只停留在邏輯層面,未似歐陸哲學深入至存有論,這正是兩者根本差異所在。
註:
- 聖亞奎那著,周克勤、高旭東等譯,《神學大全》(台北:中華道明會及碧岳學社, 2008 年),第一冊,頁 3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