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港人】9人被加控妨礙司法公正 律師:無收通知開庭 官:法庭無角色
12港人案已押解返港的10人陸續受審,國安處徵詢律政司意見後,加控當中 9 人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但李宇軒則未被加控,今(3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其中一名被告代表律師在庭上指,開庭前都無被通知今日開庭,更是從媒體得知新加控罪,質疑警方安排不理想;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法庭在安排上「無角色」。
散庭後,各被告步入囚室前,向眾人揮手,旁聽人士向他們高呼「 加油!頂住! 」
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的 9 人包括 18 歲無業人士廖子文、19 歲技術員鄭子豪、24 歲公大學生張俊富、21 歲運輸工人張銘裕、22 歲學生嚴文謙、17歲越南藉無業人士黃臨福、30歲無業人士黃偉然、31 歲測量員李子賢、19 歲學生郭子麟。
控罪書指 9 人在前年 12 月至去年 8 月 23 日期間,在香港連同一個稱作「廢中」的人、一個稱作「恩典」( 別名:大媽、姑姐或 Sister)的人、一個稱作「 Zizi 」的人及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即通過導致 12 港人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礙警方調查,或因調查引起的刑事訴訟。
律師:從媒體得知新增控罪
黃臨福代表律師在庭上指,多名被告代表律師一直都收不到通知今日上庭,要從媒體才得知被告,被國安處加控妨礙司法公正罪,認為安排不理想,提出被告有權利擁有法律代表,他們的法律代表理應獲通知上庭安排。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則指法庭在安排上「無角色」,不知道律師提出的目的是甚麼,要求他有甚麼問題,直接向部門反映。
法官:直接向有關部門反映
各被告今日無須答辯。裁判官批准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 6 月 18 日下午兩時半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以讓控方準備轉介文件。9 名被告全部無申請保釋,須繼續還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