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因查車牌被裁「虛假陳述」罪成,引發新聞界憂慮,多個傳媒暫停查車牌。記協主席楊健興透露,裁決前曾去信約見運輸署,欲反映業界關注,惟署方近日回信對會面不置可否。

運輸署昨午(30 日‌)回覆《立場》指,已書面回覆記協,而署方「暫時沒有計劃就證明書相關事宜與個別業界代表會面或收集其意見」。

執業大律師黃宇逸認為,蔡玉玲案未有解決傳媒以新聞用途為目的查車牌的合法性問題,認為運輸署應向律政司諮詢。

記協約會面被拒 運輸署:無計劃收意見

蔡玉玲因追查元朗 7.21 襲擊查車牌被捕、被控及被定罪,對不時透過查車牌採訪及報道的新聞界造成衝擊。

楊健興日前接受《立場》訪問時透露,記協於蔡玉玲案裁決前曾去信運輸署,希望約見署長羅淑佩,討論傳媒查車牌的安排及反映業界疑慮,但他指近日接獲署方回信,未有回應是否接受邀約會面。

運輸署周五(30 日)下午回覆《立場》指,署方本周三(28 日‌)已書面回覆記協,又指「本署暫時沒有計劃就證明書相關事宜與個別業界代表會面或收集其意見」。

署方又重申,並無限制傳媒申請查車牌,惟申請人「須小心考慮如何使用證明書內提供的資料,以及實際用途是否與交通及運輸有關」。

推查冊者資料交車主措施 限登記傳媒查選民冊

羅淑佩 2020 年 9 月初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秘書長,調任運輸署署長。署方今年初力推將車牌查冊者姓名等資料告知車主的新措施,羅稱旨在保障車主私隱,又直言無計劃將「新聞採訪」列為署方指定的查冊原因,或提供豁免。

據《香港01》報道,警察員佐級協會入稟法院,要求禁止公眾查閱選民登記冊一案,法庭最終裁定 3 類人士可查冊,包括傳媒。不過,時任政制局副秘書長的羅淑佩去信法庭,稱僅可容許於政府新聞處登記的傳媒查閱登記冊。記協當時公開反對,批評做法變相篩選傳媒。

大律師黃宇逸︰傳媒查車牌合法性問題未解決

執業大律師黃宇逸認為,今次法庭的判詞未有真正解答,法律上是否容許傳媒以新聞用途作為查冊目的疑問,「第一,到底法律正確詮釋,是否容許新聞用途作查冊呢?如果不容許,就不用討論。但如果容許,而運輸署的表格設計沒有『新聞用途』的選項,那麼是否窒礙新聞自由呢?這是否對新聞自由的合比例限制?(署方)是否違法呢?」

黃宇逸認為,法例上未必不容許傳媒查冊,而是申請表格的設計,令採訪及報道用途不符合「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選項。他又指,運輸署作為涉事一方應該諮詢律政司意見,表明是否容許傳媒以新聞用途作查冊的立場,再作相應配合:「如果署方的立場是容許以新聞用途(查冊),申請表格自然就應該會有相應的選項,不應叫傳媒以書信申請。」

記者/陳信熙、黃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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