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確定不收諮詢費嗎?」她在電話裡怯生生的問。

「不收,我從當律師那一天開始就沒收過。你就來吧!」我聽得出來她是越南口音的中文,只是不知道她是如何找到我的。

中午,她果然帶著孩子出現,那個孩子只有四歲,但是乖巧的坐在位子上,只說了一句「媽媽痛痛。」我大概知道發生什麼事,但還是希望她可以告訴我詳情。

「我要離婚,但是我希望可以照顧三個小孩,我只是怕爭取不到,所以才一直不敢離婚。」她沒有哭,而且看起來意志堅定。不過,她的中文發音其實很標準。

「你來台灣多久了?你的中文聽起來很不錯。」

「八年.我已經拿到台灣身份證了,可是我還是不太會看中文,只有說還可以。」

「那麼,你為什麼要離婚呢?」

「因為我先生會打我,而且常常打。」

「有驗傷單嗎?」

「什麼是驗傷單?」她似乎對於這個名詞很陌生,而且反覆說了好幾次。可是,來台灣結婚八年,經常被毆打,竟然不知道驗傷單,看來非常棘手。

「驗傷單就是,簡單來說,就是你被打了以後,要去醫院檢查、治療,醫生可以開給你診斷證明。算了,診斷證明也很難解釋,反正沒開就是了。」

「我沒有去看醫生,只有一次他很用力打我,有陪我去看醫生,他跟醫生說,是我不小心跌倒撞到頭。」

「所以,你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他打你?」

「你幫我看看。」她從包包裡拿出手機,螢幕看起來已經有許多裂痕,但是還可以運作。「這個是上個月他打我的時候錄影的紀錄,我知道他喝醉,就會打我,所以這次我把手機放在衣櫃上,偷偷拍下來的。」

從螢幕裡,可以看到一個男人高頭大馬,夾雜著三字經,抓住女人的頭髮,猛力的拿起拳頭打她,然後把她壓倒在地上,繼續打她。女人努力掙脫,然後往另一個方向跑走。旁邊還夾雜著孩子的哭聲,喊著不要打媽媽。

「這個人渣。」我低聲說。「小孩在旁邊?」

「對,但是他不會打小孩,只會打我。」

我本來想說,這叫做目睹兒,即使沒被打,一樣可以聲請保護令,畢竟目睹爸爸對媽媽行兇,一樣是非常可惡的事情。但是我想到她連驗傷單都不知道,我忍住了。

「你有想過要逃走嗎?」我問。

「我沒有辦法養三個小孩,他有給我一點點錢,他媽媽死掉的時候,有留這個房子給我們住,我要是逃跑,不知道要去哪裡。」

「你可以去家暴中心。」我說,「他們有庇護所,可以讓你跟孩子有短期安置的地方,不會沒有地方住的。」

「那是什麼?」她對於我剛剛說的解決方案,好像是第一次聽過一樣。

「那是台灣政府給被家暴的人,暫時住的地方,你可以去家暴中心申請。」

「我不知道什麼是家暴中心。」

我這時候總算知道,為什麼她的鄰居要她來找我,因為她對於所有的法律實務面,根本完全不清楚,應該是需要我好好解釋。但是,我決定放棄。

我打開手機的瀏覽器,輸入「家暴、越南語」的關鍵字,網路上果然出現一些搜尋結果,我把其中的一張越南語的家暴宣導單給她看,她看到越南文,非常驚訝,她不知

道台灣政府也能提供這些幫忙。接著,我打開了 youtube 的越南語家庭暴力宣導,她非常認真的聽,但是她聽完以後的想法竟然是,「這是北越的口音,我是南越的。我以前都不知道有這些,你去哪裡找的?」

「這不是戰南北的時候啦!」我知道她聽不懂,但我還是要說。「這些都是網路上的資源,你要會用,不然你離開這間辦公室以後,又會忘記。」

「你可以告訴我怎麼找嗎?」

我在事務所的記錄紙上,寫下「法律扶助基金會雲林分會」、「越南語、家暴」等等關鍵字,順便把雲林分會的電話與住址給她。

「如果你沒有錢,可以去找法律扶助基金會,他們會指派律師給你,不用任何費用。」

「謝謝你告訴我這些,我以前都不知道。」

「你沒有其他的越南同胞告訴你這些訊息嗎?」我問。

她搖搖頭,「他們也不懂。我是因為住隔壁的太太告訴我,可以來找你的。」

「台灣政府很重視家暴,不論你從哪裡來,都是台灣人,也都是這個社會要保護的人。」

「我可以爭取到孩子嗎?」她還是擔心孩子。

「可以的。你有台灣身份證,又被家暴,有很大的可能,法官會把孩子判給你的。」

最後,她走出這個辦公室了,因為她還要趕車回去雲林,畢竟她要趕在先生回家之前到家,不然先生會起疑。而我的腦海裡,一直迴響著孩子的那句童言童語:「媽媽痛痛。」

(雲林縣政府已經介入幫忙,謝謝大家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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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為編輯所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