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電騙】警接 15 宗個案 指受害人散布港獨訊息呃錢 有苦主被轉走220萬元
《港區國安法》去年 6 月底生效,警方表示,由條例生效至今共接獲 15 宗訛稱受害人違反《國安法》的假冒官員電話騙案,事主年齡 17 至 82 歲。其中有退休女士被騙走 220 萬港元,警方只截取到當中 10 萬元款項。另外有一名事主遭要求轉走 900 萬元,提款期間被銀行職員懷疑,最終未有提款。
警方只邀請了部分傳媒出席記者會。其中一名 70 歲事主陳女士獲警方安排,向傳媒交代受騙經過。陳女士表示,上月 4 日接獲自稱「香港中央電訊局」人員來電,對方說出她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她原本未有理會,立即掛線,但是騙徒繼續嘗試來電多次,陳女士終於接聽。對方表示,有人在湖南長沙利用她的電話號碼散播「港獨」訊息,涉嫌違反《國安法》,之後事主電話被轉駁到「長沙公安局」,對方指她涉嫌洗黑錢,要求她將 900 萬元銀行存款轉帳到另一戶口以示清白。
陳女士和騙徒溝通期間,騙徒指陳女士態度合作,因此曾向她的戶口存入 3 萬元,但叮囑她不可以對外透露事件,更稱如不合作就會被捕,「兩小時內喺你屋企門口」。陳女士指,上月 10 日打算到銀行提款,引起職員懷疑並報警,她後來亦發現事件可能有問題,最終未有提款。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莫子威表示,從現階段調查所得,騙徒傳入陳女士的 3 萬元款項,相信是從另一位受害人所得,屬於「騙上騙」,情況罕見。
莫子威又說,15 宗「《國安法》電騙案」受害人的金額,由 8,000 至 220 萬元不等。關於損失 220 萬元的案件發生於去年 8 月 29 日,一名 65 歲退休女子在沙田家中收到電話,騙徒聲稱事主違反《國安法》,要交出金錢以示清白,受害人於是提供網上理財戶口資料。騙徒取得資料後,自行於去年 9 月至 10 月期間轉走受害人戶口約 220 萬元款項。受害人 10 月底報警求助,成功截取 10 萬元,案件未有人被捕。莫子威呼籲,如果市民接獲類似來電,「唔好理佢講乜,最好直接收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