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是一個享有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的地區。澳門地方雖然細小,但傳媒事業頗為發達。 」這是政府出版的《澳門年鑑 2020》內對澳門媒體狀況的概述。究竟當權者的新聞自由於本地的中文新聞記者又如何呢?兩名工作超過十年的記者以自己的筆紀錄下 2021 年澳門的新聞自由以及澳門記者這一行。 

中文傳媒有著太多其不能觸碰的報道底線  

逾 15 年資歷的 Hans(化名)自大學畢業後,一直從事新聞工作。Hans 曾從事雜誌、日報等新聞機構。回顧自己的工作,Hans 無奈感嘆中文傳媒有著太多其不能觸碰的報道底線。 

「經歷過三屆特區政府的時代,對於新聞工作,我認為可以分內在、外在以及記者自身的自我審查三個層面角度思考。」

無形之手之干預 如「夢魘」處處在

「先說傳媒機構內部,社會一直對澳門的傳媒有『報喜不報憂』的看法,相信大多是基於傳媒對於特區政府、政策、官員的負面新聞較少有關。之所以存在這種情況,也與傳媒機構對政府及政策的『高度支持與配合』有相連的關係。」

「有傳媒機構經營者自認為,配合、順應政府是必需的方向;若與此背道而馳,日後的經營會受到影響,存在無形的障礙; 故部份傳媒機構經營者/據位人,按自身需要及方向設下了機構內部的自我審查,批評政策或某一特定社會人士是不可行的報道;並將此向採編部門下達,前線記者、編輯的採編工作自由度,受到無形之手的干預。」 

「至於外部因素,人脈關係在澳門,影響力至大。對存在爭議的敏感話題、社會政策、公/私人項目,或可能對某集團、個人產生負面影響等的報道,當事人透過與傳媒機構管理層的人脉,令對可能產生負面影響的報道不曝光,或透過後期編輯方式,避重就輕,試圖減低報道的客觀性和傳播力。中文媒體新聞報道空間和自由度一直受到外來的干預。」

內外因素使記者不得不自我審查

「記者在日常採訪工作中,自主性受到機構內部政策、考慮報道內容對其任職的傳媒機構、採訪部、編輯和自身工作崗位帶來的後果等影響,令記者無形中作出採訪內容的自我篩選、審查;例如,若這個報道刊出後,會否受到公司據位人施壓?」

「作為一名記者,在採訪工作和報道上,若是在傳統的中文傳媒,可以說『只能在既定的底線下遊走』,遊走的幅度有多大?要看該機構據位人對新聞自由有多支持,沒有所有絕對的自由與自主。」 

不要否定自己作為記者的社會價值

Hans 雖曾離開新聞界,但只做過其他工作很短一段時間。十多年來對記者行業不離棄,Hans 坦言有理想及現實窘況,「博彩業開放前及初期,普通文職人工差距與傳媒不大;但時間上相對傳統文職靈活,方便照顧家庭,加上厭惡辦公室政治文化」。一段長時間,記者這行可自由發揮。  

然而,好景不長,日益收緊的新聞自由,這行亦越來越「無癮」。而且隨著經濟環境改變,其他行業薪酬及福利與新聞業的差距已越來越遠,Hans 笑言,「即使基於經濟原因多次考慮轉工,奈何步入中年,職業技能過於單一,為時已晚」。由於收入一直比一般文職還要低,Hans 指,家人及朋友的常質疑自己留在這行的意義。「亦經常對自己的社會價值存在有所懷疑,常思考究竟傳媒助社會找公義,誰又能為傳媒人找公義?……縱然勞動價值未能體現自己的專業及為於社會顯現的直接經濟利益,但首先不要否定自己作為記者的社會價值。」

澳門立法會是記者經常去採訪的地點之一。

記者 Ivan 的心聲 

由實習到正職,Ivan(化名)從事記者近 20 年。自大學畢業後,Ivan 一直從事新聞行業。作為記者,Ivan表示,澳門記者雖被認為「乖」或「不搞事」 但亦有推翻政府的政策例子。「如不能客觀公正,不偏不倚地明辨是非,就容易被利用作為宣傳工具,願本澳同行們都能心如明鏡,尤其正值是非之年,莫被有心之人利用。」 

「當年大學選擇新聞專業是希望能夠客觀公正地報導真相,作為一名記者,尋求事實的真相亦是其自身職責所在。多年來在工作實踐中,卻發現很多時候,事實的真相並不只一個,所謂「真相」也就是觀點與角度不同而已。站在不同立場只是看到事情的其中一面,在有限的新聞材料中要完整地展現事實的全部十分困難,因此更需要多角度採訪不同立場的人和事,這樣才能令報道更貼近真相。」 

「澳門地方小人事卻很複雜,尤其不同報社亦可能與不同利益集團有所關聯,要保持中立著實不易,但記者的大忌就是自我審查。在報道新聞過程中,如遇到有不同意見,亦會盡量報道,以免造成一面倒情況。我相信,只有更全面地把相關信息公開,才能最大限度地還原真相,當然,最後會否被編輯刪稿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澳門記者真的「乖」? 

「澳門的新聞自由很『和諧』,在外地人眼裡,澳門的記者都很『乖』,幾乎不會『搞事』,但澳門的記者透過報道推翻政府的政策及計劃例子亦不少,而所謂的『乖』,或許只是我們過於和平理性地表達意見,缺少了針鋒相對,咄咄逼人的架勢。我們不為支持而支持,不為反對而反對,相信澳門大部分的記者都真心希望澳門的社會能繁榮穩定,居民安居樂業。」

「值得反思的是,記者無疑應該抱有捍衛公眾權益的公義之心,但若是一味盲目地為民請命卻容易走向民粹。尤其在近年很多政客在提出不同政見時都搬出民意二字,但實際上卻是為了自身團體利益,濫用民意。」 

Ivan 直言自由及尊嚴是支持自己繼續做記者的理由,「至於低收入、無錢,則只能視為這行不夠完美之處囉」,Ivan 笑言。 


新聞自由漸惡化 傳協籲新聞記者、媒體恪守專業

2019 年 8 月,警方禁止市民在議事亭前地默站聲援香港市民,有中文媒體高層要求記者不予報道。2019 年 12 月,回歸慶典前夕,不只外地新聞工作者入境時受到拒絕及阻撓,澳門新聞工作者亦受到身分不明人士的要脅。2021 年,澳廣視葡文頻道被要下達九指令,澳門傳媒工作協會直言,澳門的新聞自由每況愈下。然而,在新聞自由日漸敗壞、信息廉價的時代, 新聞記者、媒體恪守其專業守則更見重要。  

傳協指出,由 2019 年香港反修例事件至今,澳門個別媒體間中出現「噤聲」事件。例如有媒體高層要求記者,不要報道及採訪有關澳門市民反對香港逃犯條例的有關集會事件,但對待支持修例的有關活動則沒有阻止。傳協認為,媒體如果單純掩蓋某一方面的事件或消息,製造社會和諧的假象,除不利社會掌握資訊外,亦會削弱公眾的知情權,最終只會讓社會矛盾進一步加劇。「若從公眾利益及視角出發,媒體能持平報導不同聲音意見,相信會更有利整體社會意見表達及溝通。」 

傳協又表示,新冠肺炎疫情下,不少政府部門在發放消息的渠道、方法都有所改變。例如由以往的記者會改為單向發佈消息或新聞稿,減少前線記者直接採訪官員的機會。「雖然疫情漸趨穩定,但至目前為止,並非所有部門都恢復原有的採訪安排。當局應按疫情緩和的程度,合理有序地恢復原有的採訪安排。並以訊息透明、及時的原則回應傳媒提問,確保公眾及時掌握資訊,體現疫情受控下,澳門民情民生逐漸回復舊觀。」  

非外文媒體近年濫輸外僱 打擊士氣造成不公平競爭

疫情下不少新聞媒體大叫「蝕到入肉」,事實上澳門媒體數目並沒有明顯減少。問及澳門媒體的生存能力,傳協表示,由於澳門不少定期刊物獲官方補助(第 145/2002 號行政長官批示)。新聞局對報業主的資助已從 2003 年的 840 多萬增至 2020 年近 1,500 萬,受資助報章越來越多。 

傳協表示,政府對業界補助其目的是促進社會輿論多元聲音,協助報業面對網絡科技轉型、提升專業化和競爭力,同時用於新聞從業員培訓。然而,「不少本地編採人員待遇遠低於工作收入中位數,人員流失、青黃不接問題依然嚴重,直接影響新聞產出的質素。」同時,澳門非外文媒體近年被指濫輸外僱,情況有明顯上升趨勢。「這不但打擊新聞從業員士氣,同時亦加深業界不公平競爭。」傳協認為新聞局需盡快檢視這些公帑是否符合政策初衷,包括資助有多少用於購置設備、有多少用於人員培訓,以保證公帑用得其所,傳媒健康發展。 

信息廉價的時代 新聞傳播媒體恪守專業守則更見重要

在人人可以是媒體、信息變得廉價和唾手可得時代。不少人質疑是否不再需要新聞媒體、新聞記者。究竟新聞媒體所傳遞的信息價值在於哪裡?傳協認為,隨著資訊科技的流通,互聯網及手提電話發展一日千里,人人都可以發布消息及故事,但資訊是否全面,公眾未必能全面判斷。「追求即時新聞、純粹講求速度的大趨勢下,記者或需因應市場而調整寫作方式,有可能導致公眾更加片面地接受新聞訊息,並阻礙記者的能力及發展。因此,新聞傳播媒體恪守專業守則更見重要。」 

傳協亦指出,隨著新媒體的興起,澳門傳統媒體亦需要通過發佈更多即時新聞,發展網頁版,以吸引公眾關注。但這可能讓記者需要兼顧的工作日漸增多,所以媒體在按需要增加傳播渠道同時必須培養記者如何應對新的採訪環境及工作模式。但需要適當減輕傳媒工作者的工作壓力,確保新聞團隊的專業質素。在確保人力資源充足的情況下,媒體亦應鼓勵記者進行更多調查報道,才能獲得更多公眾的關注。 

5 月 3 日世界新聞自由日 新聞應視為公共產品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將今年世界新聞自由日的主題定為「將信息視為公共產品」,即任何人都可以均等地享有、且可自由地取得、不會因負擔不了而被剝奪。教科文亦申明將「將訊息視為公共產品」(Information as a Public Good)的重要性,而且新聞須被視為這「公共產品」的重要組成部分。 

教科文亦倡議探索如何在內容生產、傳播和接收方面可採取的舉措,加強新聞發展,提高透明度;並強調信息在這一新生態系統中的重要性,今年突出三大關鍵議題,分別為確保新聞媒體經濟生存能力的舉措;確保互聯網企業透明度的機制;提升媒介與信息素養能力,使人們認識和重視,以及捍衛並要求新聞作為 「公共產品」的重要組成部分。 

新聞作為重要信息,如何確保其可以自由流動、均等地讓任何人享有是任何一個文明城市須具備。然而,在現今資訊爆炸、人人都可以成為內容生產者的時代,新聞媒體作為對消息把關的「守門人」(gatekeeper)以及記者作為「看門狗」(watch dog)仍重要。 

西方傳播學,新聞媒體在從消息來源獲得大量資訊後會進行編輯、篩選、刪減的過程,最後出新聞。至於資訊的選擇原則如何建立,則視乎「守門人」的「新聞判斷」、「新聞價值」及立場。而然, 

記者所具有「看門狗」的功能,則體現其在採訪公共議題上,密切關注公眾人物如官員的言行, 解構社會及機構的運作,隨時揭發任何可能的不公義的事情,以確保大眾的「知的權利」(people’s right to know)。 

新聞媒體及記者經專業評估、將與大眾利益攸關的資訊盡可能如實、客觀、多面地呈現,讓公眾有真正的知情權。新聞自由則保證傳媒接近消息來源的權利、讓多元聲音、多面的真實呈現。 

直選議員蘇嘉豪在議會籲各界捍衛新聞自由。

然而,新聞自由在澳門或被視為「洪水猛獸」或棄如敝屣。政權亦並未見得尊重其對新聞自由的承諾,甚至部分新聞人都甘願摒棄其專業精神,任由新聞自由被踐踏。從過去數年發生的新聞自由被踐踏事件或最近澳廣視管理層被指干預其葡文新聞部事件,或可預示澳門的新聞自由難逃消減甚至消滅的厄運。 

正如教科文所主張的維護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等能促進相互理解,進而推動可持續的和平。亦冀藉新聞自由日提醒各地區「政府尊重他們對新聞自由的承諾」,同時「提請媒體專業人士反思新聞自由和職業道德問題。」 

同場加演《溫得和克宣言》

聯合國於 1946 年 12 年 14 日大會第 59 號決議,其中申明「新聞自由是一項基本人權」。其後,聯合國於 1993 年宣布 5 月 3 日為世界新聞自由日( World Press Freedom Day ),主要為紀念 1991 年在非洲納米比亞共和國溫得和克(Windhoek)一場促進非洲媒體和多元專題研討會並在當日 5 月 3 日通過《溫得和克宣言》(Windhoek Declaration),主張媒體多元和媒體獨立。 

教科文認為維護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等能促進相互理解,進而推動可持續的和平。藉新聞自由亦提醒各地區「政府尊重他們對新聞自由的承諾」,同時「提請媒體專業人士反思新聞自由和職業道德問題,《溫得和克宣言》共 19 條,內容涉及如何促媒體的獨立、多元和自由以及反映最廣泛的社會言論、肯定民主、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是世界潮流以及貢獻。 

 

原刊於《論盡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