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北愛爾蘭抗爭經驗 看香港抗爭運動的未來
【文:歐洲再出發大聯盟 La Union Européenne En Marche】
自從 2019 年運動以來,一直有不少呼聲認為香港可以參考北愛爾蘭的運動成果,和勇結合,達成類似北愛爾蘭勇武行動的類似成功。因此,本文將試探討在後國安法時代,反思北愛爾蘭抗爭經驗,試圖窺探香港未來抗爭模式的規律和前景。
早在 2019 年,CNN 記者齊邁可已經將香港的情況跟北愛爾蘭相提並論,認為兩者有可比性。[1] 他認為「香港發生的事、堵塞道路、交通受擾、空氣中的催淚氣味,都帶我回到 1970 年代在貝爾法斯特駕馭生活挑戰的點滴回憶」。當政府絕不向示威者妥協,就可能把一些示威者推向激進及暴力,形成類似 80 年代北愛爾蘭衝突的氣氛。那麼,當年北愛爾蘭衝突又是怎樣出現的?
回顧歷史,愛爾蘭共和軍(IRA)由 1919 年成立,經過 1919-21 年的游擊戰,英國在愛爾蘭部隊被削弱戰鬥力,使其在當地管治成本大增,於是英國在 1922 年讓現時的愛爾蘭共和國成為愛爾蘭自由邦(Irish Free State) ,卻仍舊保留在北愛的主權和治權。可是,當時一派 IRA 成員不滿北愛未被允許獨立,於是支援北愛抗爭運動,以期英國在當地管治成本繼續增加,逼其撒手此燙手山芋。可惜,即使北愛勇武抗爭者於二戰後火燒英國後欄,落盡英國面子,仍然未能達成目標,更漸漸失去社會的反抗共識。至 60 年代末,北愛天主教徒均自覺在房屋、就業等各方面,遭主導北愛的新教徒及向其的政府所壓逼,北愛勇武便乘勢再起。這段時間的勇武抗爭以 1972 年的流血星期日(Bloody Sunday)最為轟動,事件釀成 13 名北愛天主教徒示威者死亡。然而到了 70 年代尾,隨著打壓力度增大,群眾抗爭熱情又再次減退,IRA 被逼分散以防滲透,運動激烈程度開始減少。
當北愛勇武再走下坡,議會派在獨立進程中,佔據了愈來愈大的位置。社會民主工黨及愛爾蘭獨立黨尋求達成英國政府和愛爾蘭共和軍間的停火協議,並將抗爭帶到體制內。至 1980 年代,IRA 暫時停火,以求與之尚算同一陣營的議會派可與英方進行談判。但北愛議會派的訴求在談判中屢遭忽略,令推動獨立進程的棒又再交回勇武派手中,IRA 的行動不再限於北愛之內,於英格蘭的倫敦進行炸彈襲擊便為一例。在本地受到武力威脅的情況下,英方被逼回到一張公平的談判桌,最後與議會派達成協議,雖未予實質和名義上的獨立,仍為北愛擴闊了自治空間,並留下自決獨立的選項。
北愛雖然在 1998 年達成貝爾法斯特條約(Belfast Agreement),不過當下仍未能取得獨立,繼續留在英國管治之中,從 IRA 的角度看,難以稱得上完全成功。至於北愛的經驗是否仍然適用於香港,筆者認為必須要先了解兩地主權國的分別、抗爭氛圍的差距和武裝抗爭條件的分別。
首先,香港和北愛爾蘭的差距在於主權國的態度。雖然許多香港人難以接受,但是在普遍的中國人心中,香港始終被視作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即使中共對港政策長期以「長期打算充分利用」作為根基,但是仍不見得中共把香港視作可以隨便分割的一部分。相較而言, 英國雖然從 17 世紀起征服愛爾蘭,但是長時間都視其為一個次等領土,而非一個與本土無異的治地,因此自然可以在愛爾蘭問題上「更有政治智慧」,不會為保威權而寸步不讓。至於北愛爾蘭經過多年來的「英殖換血」,亦可藉上述協議消化部份民怨,令北愛人自以為不會受益於抗爭,反而對北愛勇武反感。
其次,在抗爭意志上香港與愛爾蘭亦有巨大的差距。雖然兩者均處大國邊陲,社會對警暴情況均有類似的不滿,有一定的參考性,不過關鍵在於兩地的抗爭氣氛和意志差距巨大。勇武抗爭是需要一定規模,亦是與民間反抗情緒成正比。IRA 之所以反抗,除了在流血星期日中英軍傘兵犯下正在遊行的市民開槍屠殺的震撼刺激外,更重要的是因為英愛之間近千年的民族情仇和累累的血債。與之相對地,香港 2019 年雖然出現 7.21 和 8.31 等警民衝突事件,中港之間所累積的矛盾卻遠不如英愛之鮮明。從這層文化角度來看,有助理解為甚麼香港 2019 年至多只出現許多零碎的勇武抗爭,例如襲擊落單警察或者攻擊警察宿舍,而未有出現類似北愛爾蘭般,利用軍火將壓抑的情緒化為全面武裝的反抗。
再者,北愛爾蘭的武裝抗爭難度和香港的抗爭條件差距巨大亦是一個主要區別。北愛爾蘭和愛爾蘭本土接壤,國境線和郊區提供大量空間,有利於 IRA 的武裝抗爭。正因如此,IRA 有了在美愛爾蘭人的資助及武器支援,就能捱過在 70 年代的低潮。更有甚者,IRA 透過「國際線」,獲得了從蘇聯到利比亞多國的援助,取得大量的援助,讓武裝抗爭得以延續。然而,香港卻不具備類似的條件。香港空間密集地方狹小,難以讓武裝組織生存,亦難以讓運動者取得至關重要的物資。對上一次香港出現大型的武裝抗爭運動,已經是六七暴動時期。當時香港左派透過中國大陸邊境,獲得大量的生存空間,仍然只能夠發動規模有限的襲擊,最後更因為武裝活動而大失民意。
綜合以上,筆者認為在現有條件下,類似 IRA 的武裝抗爭模式在香港確實難以複製。加上党安法起一連串的清算和對香港自由空間的壓縮,令勇武行動雖然仍具有深層次的投影意義,標誌反抗之心不死,卻於當下未能實質地推動爭取民主和自主的進程。儘管如此,在分析曾促使 IRA 武裝抗爭成功的條件後,我們可以得出北愛武裝反抗的土壤和環境並非絕無可能出現在香港。隨著中共積極地將香港人排拒於社會的重要位置外,香港人或許有日會自覺已成為二等公民,繼而再次生出強大的反抗情緒。加上不少香港人正遷居外國,非常正面地看的話,或者會為香港的抗爭開拓新的空間,現況的劇變雖然短期內為會香港帶來巨大的危險,長遠而言卻說不定帶來轉機,讓香港人有條件亦有必要背水一戰。
事實上,北愛的抗爭條件會否出現在香港,最大決定權其實是在打壓者手中。對於在現實環境中一切實地感受到絕望與壓迫的人來說,當壓迫仍然存在,即使當權者如何加強武力鎮壓,反抗的呼聲仍然會不絕於耳,正如 IRA 雖已放棄正式的武裝行動,可是到了近年仍有許多零星的孤狼式行為一樣 [2]。最清楚近代武裝抗爭和「恐怖主義行動」背後原因的,莫過於中共。解放軍內部其實早已有人提出更透徹的論述:「恐怖主義是被強勢集團擠迫得日益邊緣化的弱勢集團的絕望掙扎。如果我們所有人都能認同這一點,那就應該同樣可以認同如下結論:對恐怖主義僅僅進行國家暴力式的打擊是遠遠不夠的,也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摘自解放軍少將喬良《超限戰》一書的日文版序言)
參考資料:
[1] 採訪六四 CNN 記者齊邁可撰文:香港會變成貝爾法斯特嗎?
[2] 【暴力邊緣.1】師法北愛共和軍 預告區選前伏擊警員 「前線 V 小隊」的武裝想像
[3] PSNI believes New IRA responsible for Creggan unr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