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初選 47 人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多名政治人物陸續宣布退出政黨或辭去職務等。其中梁晃維至今已還押 2 個月,他辭任中西區區議員一職。民政事務總署回覆查詢時指,署方已接獲其辭職通知。根據區議會網頁,梁晃維的區議員任期至上月 30 日。

民政事務總署證實,署方已接獲梁晃維的辭職通知,又指有關區議員辭職事宜,根據《區議會條例》第 32 條,如民選議員議席出現空缺,民政事務總署署長須在知悉出現空缺後 21 天內,藉憲報公告宣布民選議員議席出現空缺。

47 人案中本來有 23 人為區議員,當中 8 人包括柯耀林、鄭達鴻、彭卓棋、楊雪盈、李予信、何啟明、劉偉聰、施德來獲准保釋,其餘案中有區議員身份的人都要還押。范國威、林卓廷、李嘉達、譚凱邦先後在還押期間辭任區議員。

現年 24 歲的梁晃維參選 2019 年區議會選舉,並在中西區觀龍選區以多 225 票之差勝出,擊敗前任民建聯區議員楊開永。他在去年參與民主派港島區初選並成功出線,之後正式報名原訂 2020 年的立法會選舉,被選舉主任黃智華裁定提名無效遭 DQ。

政府在今年 2 月宣佈建議就公職人員宣誓修訂法例《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明言,若修例通過後,在 2020 年原訂立法會選舉中被選舉主任 DQ 的 4 名現任區議員,梁晃維、袁嘉蔚、鄭達鴻和岑敖暉,由於他們過去曾經被「依法認定」不符合效忠特區和擁護基本法,在條例通過後會失去區議員資格。

《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將會在下週三恢復二讀辯論,如通過,將會進入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進行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