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記協及外國記者會合辦的「人權新聞獎」今日(6日)公布得獎名單。56 名今屆人權新聞獎得主及「一群無法以實名簽署的記者」晚上發表聯署聲明指出,香港新聞界過去一年經歷多次史前無例的動盪,新聞自由正面臨前所未見的衝擊,業界狀況亦正是香港人權狀況倒退的縮影。一眾聯署人要求政府停止阻礙前線記者工作,並呼籲社會各界支持新聞工作者,「惟盼在寒冬之下,新聞界與公眾共同守護真相,合力撐著僅餘的一片天。」

聲明中列出,香港當局自行修改「傳媒代表」定義、大規模搜查新聞機構,以至近日政權製造輿論指稱有媒體報導為煽動行為,所謂「假新聞」立法來勢洶洶。香港新聞自由面臨前所未見的衝擊,新聞工作者履行第四權天職舉步維艱,過去一年香港言論空間急速緊縮,劇變的政治氣候惹來人權退倒的憂慮。而無國界記者最新的新聞自由指數顯示,香港排名處於歷史低位。

聲明指,今屆人權新聞獎得主之一《鏗鏘集》團隊藉查冊找出「721事件」的線索,但記者蔡玉玲因追尋真相卻成為庭上被告。多個傳媒查冊渠道被政府收緊權限,甚至近乎封殺。港台記者奪得多個人權新聞獎項,諷刺地其中的得獎者利君雅不獲續聘、港台聲言退賽和拒絕領獎,管理層肆意抽起節目及刪除網上存庫的紀錄。聲明形容,「新聞界動輒得咎。凡此種種不僅威脅新聞工作者免於恐懼的自由,隨恐懼而來的自我審查愈趨惡化,最終削弱公眾知情權和監督權。」

聲明強調,新聞自由與人權的關係密不可分。《世界人權宣言》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訂明每個人也有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新聞自由是表達自由的體現:新聞工作者可以自由地傳遞訊息,公眾自由地尋求和接收不同思想。

特首林鄭月娥曾在回應查冊權限受緊時稱「記者無特權」。聲明反駁「記者無特權」、「新聞自由非絕對」等言論,指出傳媒發揮第四權代表公眾監察掌權者,香港憲制及法例給予新聞工作者享有與一般公眾稍有不同的待遇,從而賦予「保障」,而非「特權」。聲明批評港府屢屢提及要擁護的《基本法》,而當中第 27 條有強調新聞自由。

聲明最後指,新聞工作者走在前線記錄歷史,在如今的社會氣候下無法獨善其身,更是首當其衝,「業界狀況正是香港人權狀況倒退的縮影。」

一眾聯署人要求政府停止阻礙前線記者工作,呼籲社會各界支持在各個崗位努力的新聞工作者,持續關注相關報導。「香港曾經自由的土壤孕育了一代又一代傳媒人,薪火相傳以說真話為志業。惟盼在寒冬之下,新聞界與公眾共同守護真相,合力撐著僅餘的一片天。」聲明最後引用一句願「真理在胸筆在手,無私無畏即自由」作結。

今屆「人權新聞獎」,因製作《鏗鏘集》「7.21誰主真相」查車牌被定罪的蔡玉玲,該集節目奪到紀錄片(中文)大獎;早前不獲續約的港台助理節目主任利君雅有份製作的 2 集《視點 31》亦奪得兩項優異獎。香港電台員工共獲得 6 獎。(另見稿)《立場新聞》憑講述國安法實施之後「恐懼之城」專題,以及「南丫海難 8 年」調查報道,亦奪得兩項優異獎。(另見稿

另外消息指,負責監製「7.21 誰主真相」並奪得人權新聞獎的《鏗鏘集》監製李賢哲,今日已向香港電台辭職。據了解,港台管理層要求《鏗鏘集》只能報道民生議題,否決李賢哲今日所提出有關傳媒定義、六四事件及 7.21 事件的報道主題,使他決定辭職。(另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