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去年六四在維園和平集會,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今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4 至 10 個月(另見稿)。今早判刑前,法官陳廣池特別提醒公眾,他們正身處法庭,提到他上次離開法庭時,聽到嘈吵聲,有人叫口號,亦有人受煽動回應。法官表示,法庭並非公眾大堂,有法庭的規矩,每個人必須遵守。法官又強調無人可以凌駕法律,「No one can enjoy more freedom than others in this court.」,重申這些「老生常談」的原則必須遵守。支聯會副主席、大律師鄒幸彤下午在 Facebook 發文,批評若法庭繼續「對制度暴力視而不見,卻視個體的和平表達如洪水猛獸」、「那就不能怪人們覺得法庭是為虎作倀」。

其後當法官宣讀梁凱晴的判刑時,一位戴墨鏡的中年女士突然舉手大叫「 Objection(反對)!」。法官當時沒有理會,惟再說話時,該女士再度站起來大叫「Objection」。法官再次提醒公眾,人是有情緒,對他人的決定不滿完全可以理解,但強調這裡是法庭,若要宣洩不滿,應該在法庭外做。法官直斥該女子,法律不是專門為個別人士而定,所有人都要遵守,又批評女子在本案並無任何權力,警告若她再作出這些作為,將要求人員抄下其個人資料,考慮控告她藐視法庭。法官警告,法庭不會和她對話,「一係坐低一係離開」。該女士最終坐下。

支聯會副主席、大律師鄒幸彤下午在 Facebook 發文,批評若法庭繼續「對制度暴力視而不見,卻視個體的和平表達如洪水猛獸」,即使再如何強調法庭秩序、強調要尊重法庭,都挽回不了人們對法律的不信任。她續指:「法治不是靠庭上表面的和諧肅穆來維持的,而是要看法庭能否真真正正保障到市民的權利,守護到民主社會的價值」。鄒舉例指納粹屠殺、共產極權、種族隔離等,都曾以法律的名義,「井然有序」地進行。她指若法庭只執着於「維持法律秩序」,拒絕認知背後的不公不義、政治傾側,「那就不能怪人們覺得法庭是為虎作倀」。

如果我們的法庭 繼續對制度的暴力視而不見 卻視個體的和平表達如洪水猛獸 那麼再如何強調法庭秩序 如何強調要尊敬法庭 如何阻止人們在庭上喊口號 也挽回不了人們對法律的不信任 法治不是靠庭上表面的和諧肅穆來維持的 而是要看法庭能否真真正正保...

Posted by 鄒幸彤 on Thursday, 6 May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