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 7.21 一年 伍健偉等 6 區議員認違限聚令 罰款 5000 至 1 萬元
去年 7.21 元朗襲擊事件一周年,6 名元朗區議員,包括涉「47 人案」的伍健偉發起遊行,警方拒絕批出不反對通知書。6 人在西鐵站外見記者,交代遊行安排,遭票控違「限聚令」,今(7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訊。伍健偉及林進被改控「組織受禁群組聚集罪」,兩人認罪判罰款 1 萬元;餘下 4 名區議員及 1 名「天水連線」成員認參與聚集,判罰款 5,000 元。伍健偉因另案還押,他步入囚室前,一眾旁聽人士與他揮手,大叫「保重身體,加油!」
控方今日一併處理 7 宗違限聚令案件,7 名被告沒有律師代表。元朗區議員侯文健、陳樹暉、梁德明、區國權,以及天水連線成員黃卓賢,遭票控一項參與受禁群組聚集罪,指他們於去年 7 月 19 日下午 2 時 31 至 40 分,在元朗西鐵站地面 G 出口,無合理辯解而參與受禁群組聚集,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
元朗區議員伍健偉及林進,原被票控參與受禁群組聚集罪,今遭改控「組織受禁群組聚集罪」,指他們在同日同地無合理辯解而組織受禁群組聚集,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
案情指被告在封鎖帶呼籲他人聚集
案情指,「天水連線」成員於去年 7 月 19 日,發起「元朗 7.21 一周年遊行」,未獲警方批出不反對通知書。下午 2 時 31 分,警員巡經元朗西鐵站,目睹大批記者聚集,他們前方有 8 至 10 人,包括元朗區議員伍健偉、林進及區國權。三分鐘後,警方看到聚集市民增加,遂用擴音器警告現場人士違限聚令,伍、林、區及陳樹暉大叫口號,警員用「橙帶」包圍 4 人。
伍、林兩人用擴音器呼籲現場人士聚集,梁德明與不知名人士加入聚集,黃卓賢則向「橙帶」內的人舉紙牌。林宣布召開記者會,侯文健隨即走入警方封鎖線。警方最終票控 6 名區議員,期間黃仍然高舉紙牌示威,亦遭警員截停及票控。
林進解釋當日向記者呼籲中止遊行
林進強調當日只想向記者呼籲中止遊行,不是警方所指的聚集。裁判官梁雅忻聞言謂:「你唔係組織聚集?你係想解散?」林進同意,指在「橙帶」內未有機會呼籲解散。裁判官指他一方面解釋當時並非聚集,一方面認罪,質疑兩者相違,「你可以選擇認罪,法庭都可以唔接受,我俾你諗多陣」。
伍健偉求情時指,警方沒批出不反對通知書,他作為活動的召集人,有責任向傳媒交代遊行取消一事。惟當日未聚集到人群,已遭警方用「橙帶」包圍及票控。伍稱當時是召開記者會,並非呼籲人群聚集,兩者意思不同,但強調會認罪。裁判官指伍不是完全同意控方案情,「唔好當我橡皮圖章好冇?我有責任釐清案情」。
裁判官看畢案發片段,就伍健偉及林進的「組織受禁群組聚集罪」,各判罰款 1 萬元;餘下被告各判罰款 5,000 元。
案件編號:TMFS2-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