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23:29 更新報道,補充衞生署新聞稿資料】

因疑瞞報行蹤,早前被調查及落口供的 29 歲印度裔男子、及其 31 歲菲籍女友人,今日(8 日)被衞生署控告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指兩人「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及「沒有遵守要求提供所需資料」。

署方指,男子涉嫌在 2021 年 4 月 16 日,向獲授權人員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而女子涉嫌在 2021 年 4 月 17 日,沒有遵守獲授權人員的要求提供所需資料。兩人今日被捕,將於 2021 年 5 月 10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署方表示,在追蹤期間向獲授權人員隱瞞或提供虛假或誤導性資料,是極不負責任的行為,並會阻延病毒追蹤工作,對公共衞生構成重大威脅。署方又重申,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

印度男變種病毒群組已擴至 8 人

該名 29 歲,由杜拜來港、居於佐敦伯嘉士大廈的印度裔男子,是本港首宗錄得進入社區的變種病毒確診者,懷疑以該患者為源頭的感染群組,至今已擴至 8 人,包括其同住女友人、女友人母親及多名外傭。

印度裔男子及女友人一直被外界質疑瞞報行蹤,在確診逾半個月後,才「擠牙膏」式透露更多行蹤,如曾到過東薈城商場,與女友人到過東薈城酒店等。兩人亦曾出席聚會,懷疑因此傳播病毒予其他出席人士。

衞生防護中心昨日(7 日)表示,已再邀請印度男及女友人到個案追蹤辦公室協助調查。中心傳染病處首席醫生歐家榮亦透露,女友人起初不太合作,強調再有人刻意隱瞞,不排除會檢控。

衞生署轄下的個案追蹤辦公室負責流行病學調查,偵查個案行蹤,除衞生署人員外,亦有借調紀律部隊人員協助,現時辦公室的主管為一名退休警官。

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任何人如明知而向衞生主任或獲授權人員,提供任何在有關公共衞生事態、疾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即屬犯罪,可處罰款 10000 元及監禁 6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