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火星軍情局】

編按:長征五號 B 遙二運載火箭殘骸已於香港時間周日早上 10 時 24 分再入大氣層,墜落區位於東經 72.47°,北緯 2.65°,即馬爾代夫附近海域。中國載人航天工程網官方微博指,絕​​​大部分器件在再入大氣層過程中已燒蝕銷毀。 ​​​​(詳見另文報道

自從 PO 出長征火箭的評論之後,不少人給我批評和問題,我在下面統一簡單回覆。

有興趣的可看原文(詳見下文)

或前情提要:

1)長征五乙火箭發射太空站的任務是完全成功的,火箭「失控」不是失敗,而是中國根本不去控制任其隨機墜毀。
2)只要控制脫軌(deorbiting)就能讓火箭在指定的時間墜落在指定的區域。不難,中國會,但這次不做。
3)由於長征五乙的「一級半」特殊設計,這個墜落的火箭特別大,導致殘骸會撞擊地表。

下面是問題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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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各國發射火箭不都墜回大氣層嗎,為什麼你專挑中國的毛病?
A: 因為現在各國大型載具都沒有在無控制的情形下回大氣層。為了避免意外,本世紀以來所有發射至軌道超過10噸的物體都有控制脫軌的功能,唯二的例外就是去年和今年發射,25噸的長征五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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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5月7日說:「火箭末級再入大氣層燒蝕銷毀,這是國際的通行做法...」這說法有什麼不對?
A: 他用一個故意誤導人的詞『末級』。國際一般的火箭有兩節,所以他們的『末級』是只有數噸的第二節火箭;但是長征五乙只有一節,他的『末級』是個二十幾噸的怪獸,不會完全在大氣層焚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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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火箭墜毀對航空活動及地面造成危害的機率極低,幹嘛大驚小怪?
A: 機率的確很低,大家不用緊張。但問題不在機率,就像一個人在公共場所吃完香蕉亂丟果皮,然後說沒關係別人踩到的機率不大(機率的確不大)。還有,危險的不是光是在地面,如果有一小顆太空垃圾在軌道中與火箭碰撞,四散的25噸材料夠會危害軌道中其他的物體,這將是一場浩劫,所以這種東西本該立刻deorbit。控制脫軌不難, 中國不是做不到,而是不想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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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中國這麼做是否違法?
A: 沒有這樣的法律,但1971年聯合國《外空物體所造成損害的國際責任公約》說:「發射國對其外空物體在地球表面及對飛行中之航空機所造成之損害,因負給付賠償之絕對責任。」 所以理論上若真的造成損傷,中國必須負全責。但是看了紀錄片《天降》之後,中國政府賠給那位屋頂被火箭殘骸砸爛的農夫¥2000,官員怪他佔國家便宜,結果農夫請不到工人,下雨天只好用塑膠布蓋屋頂,我對這賠償也不抱太大希望。

長征火箭評論原文:

「長征火箭傳失控 恐墜落住宅區...」 相信未來幾天大家都會看到這個新聞,我也已經看到 一些有偏差的描述,不禁藉這個機會來科普科普。

先了解下面的基本背景:

背景一:4月29日中國發射搭載太空站核心艙的 #長征五乙 火箭, 這火箭是個十幾層樓的龐然大物,將在未來幾天重返大氣層墜毀。

背景二: 絕大部分發射人造衛星的火箭有兩節,第一節最大,在飛至大氣層邊緣時脫落, 這時候第二節火箭點火接手, 把衛星加速到第一宇宙速度後脫落。

背景三:脫落的第一節火箭的落點離發射場不會太遠,例如從美國佛羅里達發射的火箭就掉在附近的大西洋裡。 第二節火箭因為已幾乎達到第一宇宙速度,會環繞地球很多圈以後才會墜落。近年的第二節火箭多可以「減速」,以控制火箭墜落的時間地點。

背景四:第二節火箭小,可以完全在墜落過程中燒盡。

現在來說長征五乙。 它不是上面說的兩截式火箭,而是所謂的「一級半火箭」: 沒有第二節火箭,只有第一節火箭外加四個助推火箭。助推火箭們發射不久後就落海,然後全靠第一節火箭把酬載直接推到第一宇宙速度, 然後脫落。

現在問題來了,別人家的第二節火箭脫落,可以在大氣層銷毁;你的第一節火箭這麼大,燒不完,會有很大一部分砸到地球。

雖說地表多被海洋覆蓋,砸到陸地的機率小,砸到住宅區的機率更微乎其微,但去年此時長征五乙真的差點就砸到非洲小鎮

有人說那是火箭失控,聽起來好像發射失敗似的。其實發射是成功的,火箭也沒有失控,應該是說「無控」火箭,根本不想控制火箭,玩全球俄式輪盤賭,打到誰家誰倒楣。

我相信中國航天認為不值得為不太可能發生的危險而增加成本,增加火箭重量。但上完廁所自己擦屁股乃天經地義,大國實在應該負起責任,為自己為別人,控制火箭落點不是難事。

預計火箭將於5月9日(±一日) 重返地球,大概要在進入大氣層幾個小時前才能比較準確地預估墜落地點,現在言之過早。

參考:

中國空間站介紹 

火箭落入中國民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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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為編輯所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