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處方過高劑量藥物致腎衰病人中毒亡 醫委會判「停牌緩刑」 家屬哭訴促覆核
一名末期腎衰竭病人,2016 年底因痛風症向家庭醫生巫浩源求醫,卻遭四次錯誤處方兩種藥物,令他藥物中毒致器官衰竭死亡。巫浩源早前於醫委會紀律研訊上承認失當,研訊小組判其停牌 3 個月,緩刑 18 個月。死者姐姐控訴「判決睇唔到公義,醫生令到一個家庭嘅幸福冇晒」,家屬要求延伸小組在本星期五、即案件的覆核期屆滿前,決定覆核,又指若小組決定不覆核,會研究提司法覆核。
連續服藥 15 日後入急症室 隔 4 日死亡
終年 51 歲的死者阿強,及家人過去十多年,一直向巫浩源求診,視其為家庭醫生。家屬稱,巫浩源亦知道阿強患末期腎衰竭、需做腹膜透析。在 2016 年 10 月 31 日及 11 月 3 日,阿強因為痛風症兩度求診,分別獲處方紓緩徵狀的藥物「秋水仙鹼」(Colchicine) 4 日,每日 4 次,每次一粒,藥量為 0.6 毫克。在第二次求診 4 日後,阿強再因痛風症求診,獲處方另一款抗風濕藥物「甲氨蝶呤」(Methotrexate),藥量為 5 毫克。
他之後因腹瀉再次求診,其後亦因為再有痛風症而求診,同樣獲處方「甲氨蝶呤」,劑量為 7.5 毫克。至 2016 年 11 月 14 日,阿強因仍有腹瀉及血壓低,巫浩源為他寫轉介信至急症室求診。經東區醫院診斷後,發現阿強患有「全血細胞減少症」。入院 4 日後,阿強發燒並轉入深切治療部。家屬指,醫院藥劑師向巫浩源查詢時,方知道阿強曾服用「甲氨蝶呤」,而醫院諮詢香港中毒諮詢中心,確定病情是因為他服用兩種藥物、即秋水仙鹼及甲氨蝶呤嚴重中毒、引致多重器官中毒。阿強最後因全血細胞減少症、骨髓衰竭等死亡。
處方藥物劑量遠高建議 專家證人:極不恰當
根據負責案件的醫委會專家證人指,進行腹膜透析的病人,建議處方的秋水仙鹼劑量,最多每兩星期一劑,藥量為 0.6 毫克。但巫浩源曾處方秋水仙鹼合共 8 日,每日 4 次,每次 0.6 毫克,較建議大幅超標。專家證人直指巫浩源的重複處方「極度不恰當」,研訊小組亦接納有關說法。根據衞生署藥物辦公室資料,秋水仙鹼的治療安全限度低,服用過量可能有嚴重後果,腎功能受損患者更有特別風險。至於甲氨蝶呤,辦公室亦建議腎功能受損人士避免服用,又指藥物最嚴重的一種長期副作用,是肝臟受損。
家屬:非單次疏忽、「係疏忽咗好多次」
醫委會研訊小組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即阿強死後 4 年多召開研訊。巫浩源承認專業失當,研訊小組指他過往紀錄良好、坦白承認及合作,並指接納他已汲取教訓,強調紀律行動不旨在懲罰被告,而是要保護公眾不受不合適醫生行醫,故判巫浩源停牌 3 個月,緩刑 18 個月。
阿強姐姐指,案件本身是家事,但不想有下個受害者,故召開記者會希望社會關注,「判決睇唔到公義,醫生令到一個家庭嘅幸福冇晒」,她直言很不滿意判決,認為巫浩源非單次疏忽,「係疏忽咗好多次」。阿強的太太盧小姐就指,丈夫離世後,她抑鬱多年,表示即使到現在,都不是很想控告涉事醫生,亦對結果沒有信心。但她認為巫浩源對事件無歉意,亦沒有面對過他們一家人,對此深感憤怒。
消息:醫委員委員曾動議覆核但無人和議
協助家屬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則表示,醫委會在量刑上沒有考慮到家屬角度,希望醫委會檢討現行制度,避免社會再受不當醫生影響。他又提到,案件的覆核期在本星期五 (14 日) 屆滿,希望研訊小組能決定覆核。如果小組決定不覆核,他們會研究能否司法覆核挑戰小組決定。
據了解,上周的醫委會會議中,曾有委員提出,要覆核此案件裁決,但因沒有其他委員和議而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