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安達邨單位拘 18 歲男子 稱涉暴動案未依期應訊被通緝逾一年 屋內檢衞星電話
警方指昨晚(10 日)在秀茂坪安達邨一公屋單位,拘捕一名 18 歲姓曾男子,指他為去年 4 月 27 日被控縱火及暴動罪,但未有依期到法庭應訊,而被法庭發出拘捕令的男子。警方在單位內檢獲一些被捕男子的個人物品,包括手提電腦、電子錢包預付卡及一部衞星電話。警方另外拘捕一名 62 歲姓屈女子,稱她受一名已離港的幕後主腦指示,供應自己的公屋單位予曾姓男子居住。
被捕的 18 歲男子以「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罪,今天(11 日)下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案件押後至 6 月 8 日再訊,期間由懲教署看管還押。西九龍總區刑事總部警司鍾雅倫講解案情,先提到在 2019 年 9 月 22 日,有人在旺角警署附近干犯暴動、破壞及縱火罪行。西九龍總區刑事總部特別職務隊探員調查後,最後拘捕一男一女,控以暴動及縱火罪,其中現年 27 歲,報稱為咖啡師的女被告,在上月被區域法院裁定兩罪罪名成立,判囚 4 年半。
至於案發時只有 16 歲,現年 18 歲的男被告,在去年 4 月 27 日沒有出席法庭提訊,繼而被法庭通緝。經過一年調查及情報分析,警方指該名男子獨自匿藏在秀茂坪安達邨一個公屋單位,單位的登記戶主為 62 歲姓屈女子。探員昨晚在單位拘捕男子,單位中找到一些屬於男子的個人物品,如手提電腦,亦有一張電子錢包預付卡及一部衞星電話。探員其後亦在鰂魚涌一私人住宅單位,拘捕屈姓女子。
鍾雅倫指,初步調查顯示,姓屈女子受一名幕後主腦指使,提供自己的公屋單位予遭通緝的男子使用,並提供一切生活所需。他指警方已掌握這名幕後主腦身份,相信他和其家人已移居外地。鍾指該名幕後主腦沒有牽涉其他罪行,有政治背景,是社區組織成員,至於現時在哪個國家不方便披露。
鍾雅倫指,過往行動較少找到衞星電話,而被捕男子在單位居住 3 至 4 個月,而一年在逃期間已多次轉換住所。鍾指,初步相信衞星電話為協助偷渡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