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理工大學一帶爆發激烈衝突,警方連日圍封理大。大批市民同月 18 日,前往理大外圍聲援校內被困者,過百人在紅磡聚集,29 歲設計師於警方驅散時,於蕪湖街跌倒被捕,被搜出索帶和波子等,被控暴動等罪,今(12 日)續審。法官姚勳智今裁定表證成立,被告自辯稱自己是理大舊生,當晚以為理大連日衝突有望化解,故希望親身到場見證歷史。被告又指,他當晚因背囊有紅色反光環,一度遭人懷疑是便衣警員,被要求搜背囊及「攝衫」。

被告雷爍鏗今於區域法院自辯指,他 2012 年於理大產品設計及市場學一級榮譽畢業,其後於中大修讀碩士課程,去年 11 月畢業。被告稱自己與母親於黃大仙同住,案發當日他下班回家晚膳,期間於新聞得知,有多名中學校長前往理大協調衝突,他作為理大舊生對學校有感情,並認為連日的衝突於當晚有望化解,故打算前往理大見證歷史。

指波子為胞弟贈貓玩具 索帶為固定窗網

被告續指,當晚出發前,他所攜帶的背囊為他與胞弟共用,背囊中的波子及索帶是對方購買。被告指他事後得知,胞弟打算將波子送給被告所飼養的貓當玩具,索帶則是對方打算製作窗網時用作固定,以便他日後申請領養貓隻。

因背囊有紅色反光環 曾遭懷疑是便衣警

被告又指,他到達何文田後,於佛光街天橋發現約 100 米外有零星衝突,當時「未知驚」,並於天橋徘徊及於公園稍作休息,期間他發現人群減少及變得平和,遂打算尋找路線接近理大,期間有數人懷疑他是便衣警,要求搜其背囊,因其背囊上有紅色反光環,被告稱自己為釋除疑慮,扯下反光環扔到地上,對方又一度要求他「攝衫」,更一度尾隨他,令他覺得不安。

他遂打算折返並看見蕪湖街有市民走過,及天橋上有強光,他遂意識到該處有警方防線,故打開手機的地圖程式,希望尋找其他路線接近理大,惟他突然聽到類似幾聲槍聲,及有約幾十名示威者跑過,撞跌其手機,而他彎低身尋找手機期間,聽見軍靴聲,並看見警員於十多米外,下意識開始跑,但跌倒被制服,期間警員上前跪壓其頸部及身體,他的眼鏡亦遭壓碎。

控方指被告參與營救理大行動 

控方盤問時質疑,被告的背囊內有多種防護工具,包括護目鏡、防毒面具、多枝生理鹽水及替換衣物,且他當日黑色衣著的打扮與示威者相似,指他是到現場參與營救理大行動。被告否認並指相關護具是他擔心自己遭催淚彈殘留物影響才攜帶。控方又指,中文大學亦有發生類似衝突事件,而被告的碩士課程於中大完成,質疑他為何對中大沒有歸屬感,沒有前往見證歷史,被告則表示他學士課程於理大完成,其產品設計的興趣亦是於理大培養,故他對理大較有感情。

控辯雙方舉證完畢,案件押後本周五結案陳詞,法官暫定下月 10 日裁決。被告雷爍鏗(29 歲,產品設計師),被控參與暴動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兩罪,指他於 2019 年 11 月 18 日,於紅磡蕪湖街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及管有 26 粒波子及 100 條膠索帶。

案件編號:DCCC 43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