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女子被控於大埔超級城襲警 警講錯案發地點 控方要求翻看記事冊 官不耐煩掟筆
前年 11 月 3 日,網民在多個商場發起示威。49 歲家庭主婦等三名女子,被指在大埔超級城阻止警員拘捕示威者,今日(12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受審。警長郭文廸作供時,一度將案發地點講錯「大埔中心」,控方要求讓郭翻看警員記事冊,遭辯方反對,雙方為此爭論。裁判官黃國輝顯得不耐煩,期間掟筆及嘆氣,最後仍批准郭查看記事冊,又向他稱:「睇完記事冊攞走佢啦!」案件下午續審。
現任警長、時任高級警員 58690 郭文廸供稱,案發當日進行「踏浪者行動」,穿著行動服當值。裁判官黃國輝詢問是甚麼服飾,郭回答「有護甲嘅服飾」。裁判官聞言不耐煩地問:「服飾係咩呀?你係咪形容唔到呀證人!」郭始稱是黑衫褲、佩戴護甲及頭盔,其後補充心口掛有行動識別卡。
控辯雙方爭論 裁判官掟筆嘆氣
郭稱晚上 7 時,與隊員進入「大埔中心」執勤,又指「我唔確定佢係 C Zone 定 D Zone」。惟根據控罪所指,案發地點是「大埔超級城」。控方要求讓郭翻看記事冊,遭辯方反對,雙方一度爭論。裁判官顯得不耐煩,期間掟筆及嘆氣,惟最後仍批准郭查看記事冊喚起記憶。郭查閱後,更正案發地點是大埔超級城,裁判官向他稱:「睇完記事冊攞走佢啦!」
郭之後續指,當晚接報多名示威者進入大埔超級城 C 區,遂與同袍到場驅散及拘捕。警方到達商場,發現門口被男子李光祐用木椅頂住,警方未能進入。郭警告李不要防礙執法,李側一側頭,沒理會警告。郭供稱,「該男子行為話畀我聽『吹咩』。」
警:不知遭多少人襲擊 官:有冇睇清楚
警員推撞玻璃門一至兩分鐘後,終成功進入商場,李隨即轉身逃跑。郭認為李阻差辦公,遂上前追截,在商場地下的一條短樓梯制服他。郭及後發現自己被十多人包圍,而其他隊員仍在處理其他事情,未能即時支援。郭憶述群眾由指罵變成推撞,身後亦有人拉開他,在情況混亂下,手持警棍左右揮舞,以與人群保持安全距離。郭稱期間感覺被襲,但當時情況混亂,不知道被多少人襲擊,亦未能「一拳一腳睇清楚」。裁判官三度不耐煩稱:「冇問你一拳一腳,問你有冇睇清楚呀!」郭遂說看不清楚。
郭續指李趁機站起,往商場門口逃走,郭追上一樓,看到李已遭兩名軍裝警員制服。郭又指,自己當時戴上護甲及頭盔,沒有受傷。
被告陳美霞(49 歲,家庭主婦)、鄭玉珍(54 歲)及陳君怡(26 歲),同被控「意圖抗拒受到合法拘捕而襲擊罪」,指她們於 2019 年 11 月 3 日,在大埔超級城 C 區地下中庭,與其他人士意圖防止李光祐受到合法拘捕,而襲擊高級警員 58690。被告陳君怡另被控「意圖抗拒受到合法拘捕而襲擊罪」,指她於 2019 年 11 月 3 日,在大埔超級城 C 區地下中庭,與其他人士意圖防止鄭玉珍受到合法拘捕,而襲擊警員 7308。
案件編號:FLCC 157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