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凌杰死因研訊今( 1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多位當日曾與梁凌杰對話的警員先後作供。死因裁判官高偉雄表示,特首林鄭月娥在梁凌墮樓當日,宣布「撤回」逃犯修訂條例,問警方談判專家,曾否向死者提及此事。談判組主管黃廣興稱當時認為尚未是時候,擔心會刺激對方。他又指由警方進行談判是國際做法,故即使死者的雨衣及橫額寫有針對警察的字眼,亦不曾考慮予非警方人員進行遊說工作。最後一位進行遊說的警司林景昇則供稱,梁爬出平台前,有約半分鐘的時間專注在手機屏幕,估計可能有人煽動他,又指死者留下的遺言似乎很注重順序,可能是應某人要求抄寫。

另外,時任總督察聶凱鵾提到,當日前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及「佔旺女村長」畢慧芬曾要求與死者對話,希望可勸服死者返回安全位置。但他考慮到兩人與死者並不相識,亦未曾接受專業談判訓練,故拒絕安排對話。(見另稿)

鄺俊宇明早出庭作證

前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原本不在證人列表中,死因裁判官高偉雄今於研訊完結前透露,已指示警方與前立法會議員鄺俊宇聯絡,他已準備好明早出庭作證,屆時亦會傳召 3 名消防員作證。

談判組:梁凌杰情緒平穩 不時望電話

警方談判組主管兼總警司黃廣興是首個抵達的談判組成員。他透露案發當日正在休假,下午收到有人在太古廣場企跳的消息,遂趕往現場處理。他在傍晚 6 時左右到達,先向督察梁宇熙了解情況,繼而開始與梁凌杰對話。

黃形容,梁情緒平穩,不時望向電話,與他有眼神接觸。當他自我介紹時,梁開聲及以手勢叫他離開。黃稱,他與梁溝通約 20 分鐘,很多時都是「我講佢聽」,溝通較單向。他曾提醒死者小心安全,又問他有甚麼需要幫忙,惟對方全無回應。其後談判組第一、二隊隊長陸續到場,黃遂在晚上約 7 時半離開,當時梁情緒依然穩定。

談判組主管:沒向死者提及林鄭撤逃犯條例 憂刺激對方

死因裁判官指出,當日特首林鄭月娥宣布「撤回」逃犯修訂條例,談判組曾否向死者提及此事,以及跟他說其訴求已達到。黃坦言沒有提過,並解釋當時的首要任務是與死者建立基本信任,談話內容仍圍繞個人,如貿然展開深層次溝通,恐怕會刺激他。

死因裁判官又指,死者所穿的雨衣及掛起的橫額上寫有針對警察的字眼,問談判組曾否考慮予非警方人員,包括心理專家或精神科醫生進行遊說工作。黃認為,由警方展開談判是國際認可的做法,相反,心理學家或精神科醫生的專業並非危險談判或溝通,故沒有考慮過交予他們處理。黃認為,是次遊說工作實質上是一個營救行動,故由警方負責最為合適。

談判警司:死者可能與人傾電話

接手處理案件的警司林景昇則指,他當晚約 7 時 15 分到場,便開始與死者對話,對方一直默不作聲,僅偶爾點頭或搖頭。

林見死者耳旁有免提裝置,不時「嘴郁郁」,遂問他是否與其他人傾電話,但未獲回應。林緊接問他,有沒有特別想見的人,想不想見記者。死者聞記者一詞即搖頭,林估計他不想被記者煩擾。

直至 8 時半左右,林留意到死者手中的鎅刀不知所終,估計他將鎅刀放在腳旁的背囊或藏在身上。數分鐘後,林問他會否希望由救護車接載離開,死者點頭示意。林認為這是良好反應,緊接追問他會否希望消防員或林協助他離開,對方回應「我自己」。林解讀為他想自行離開。

林開始具體講述相關安排,但見死者毫無反應,遂給予對方 10 分鐘考慮。其後,林問他想不想喝水,對方點頭,繼而蹲下拿水樽,並喝了幾口水。林認為,此舉代表雙方已建立一個正面的互信和溝通跡象。接近 9 時,林再次問他是否需要更多時間,死者舉起十根手指,示意需要 10 分鐘。

當限屆滿後,林詢問死者是否需要他或消防協助,但他沒有任何反應。林遂慢慢移動,嘗試走到梁所在位置,同時至少有 3 名消防員在左右兩邊接近。

死者約晚上 9 時 15 分墮樓

然而,局勢突然有變,梁凌杰開始攀爬至平台外,部分身體懸空,並大聲喝令:「走開!」林於是加速跑向梁,同時儘量以平和語調著他冷靜。與此同時,數名消防員欲拉著死者手臂,但都失敗,死者在約 9 時 15 分墮樓。林稱無法評估死者是自行鬆手,或是雙手乏力。

林強調,事件發展超出預料,亦是他 20 年談判生涯中首次出現。林認為死者曾接過水樽並飲用,是一個相當好的進展,指如一個人計劃在短時間內輕生,不會處理自己的生理需要。

談判警司懷疑有人煽動死者

被問到有沒有任何蛛絲馬跡可尋,林說不想猜度,但指出死者爬出平台前,有約半分鐘時間專注在手機屏幕,估計或有人煽動他,甚或是他看到一些東西,令他改變主意。林又指,因事發在電光火石之間,他無法判斷是消防走近令死者爬出平台,還是死者先爬出去,消防才衝前營救。

研訊主任向林展示死者在筆記簿留下的遺言,林指出,死者原先將「林鄭落台」此句放在遺言較前部分,但其後用筆劃去,然後再用同一句作為遺言的結尾,令他不禁猜想,死者是否在應某人要求抄寫遺言,所以才會如此注重順序。林又引述遺言指,既然死者感到「心灰意冷」,又為何要寫上「全面撤回逃犯條例」、「釋放學生傷者」等要求。

死因裁判官問,既然死者已表明不需要協助,為何他仍要繼續接近他。林解釋,無論危站者所在的位置危險與否,警方或消防一般會從旁協助,以防止他體力透支或步履不穩。陪審團問,現場光線是否足以讓死者看清楚接觸的人是消防員。林稱無法從死者的角度出發,但他身處的平台有充足光線。

案件編號:CCDI-48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