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凌杰死因研訊今( 13 日)踏入第 4 天,時任總督察聶凱鵾供稱,當日傍晚時分,前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及「佔旺女村長」畢慧芬曾要求與死者對話,希望可勸服死者返回安全位置。但他考慮到,兩人與死者並不相識,亦未曾接受專業的談判訓練,加上死者手握刀鋒露出的鎅刀,恐怕會有安全風險,故拒絕安排對話。但他在研訊主任提問下承認,不能完全排除鄺俊宇的議員身份,會為事件帶來良性發展的可能性。

另外,死因裁判官高偉雄指出,當日特首林鄭月娥宣布「撤回」逃犯修訂條例,問警方談判專家曾否向死者提及此事。談判組主管黃廣興認為尚未是時候,擔心貿然展開深層次溝通會刺激對方。他又強調由警方進行談判是國際做法,故即使死者所穿雨衣及掛起的橫額上寫有針對警察的字眼,亦不曾考慮予非警方人員進行遊說工作。(見另稿)

現已獲躍升為警司的聶憶述,他在前年 6 月 15 日約傍晚 6 時半左右到達現場,發現消防員及警方談判組已在場展開遊說工作。據聶所見,現場除了已張開救生氣墊戒備外,亦設立由東至西的封鎖線,包圍太古廣場一期。

聶表示,稍早到場的督察梁宇熙隨即向他匯報情況,其間他透過圍板的罅隙看到死者及 2 名談判專家,但無法聽清對話內容。當時梁凌杰身穿黃色雨衣、戴眼鏡及口罩,同時雙手垂下,各執電話及鎅刀。及後,聶應談判組主管兼總警司黃廣興的要求,繼續與同袍在附近維持秩序。

入夜前,前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及「佔旺女村長」畢慧芬向聶要求與死者對話,相信是想勸他返回地面。惟聶認為,兩人既非與死者相識,亦未曾接受專業的談判訓練,加上死者手握刀鋒露出的鎅刀,恐怕會有安全風險,令事件變得複雜,故拒絕安排對話。他亦曾向談判組轉達,但印象中未獲肯定的回覆。

警:難以猜測事情發展

研訊主任葉志康問到,曾否想過鄺俊宇的議員身份會為事件帶來良性發展。聶坦言不排除這個可能性,但考慮到警方的使命不單止要保障死者的生命安全,同時須顧及其他市民。他續指,如准許兩人的要求,須派員持盾在前方保護,以免他們被鎅刀傷及,但有可能會更進一步刺激死者的情緒,故難以猜測事情會朝好,抑或是壞方向發展。

聶又指,大約晚上 8 時 50 分,談判組稱死者要求再給予 10 分鐘時間。他們以為死者願意返回安全位置,於是開始著手準備後續工作,同時留意死者的情況。但到了約定時間,死者不為所動,其後更一度爬出平台外。談判組見狀繼續遊說,惟死者最終在 9 時 18 分墮樓。

警:死者墮樓前沒有特別事發生

被問到有甚麼刺激死者爬出平台時,聶稱當時密切留意事態發展,但該段時間沒有發生特別事情。聶解釋,由於梁凌杰面容被口罩等物遮蓋,所以無法觀察其表情,但他形容梁的情緒偏向平靜,沒有大吵大鬧,時而點頭示意,或以簡短字句回應。

聶從談判組口中得知,雖然梁有撤回逃犯條例的政治訴求,但沒有叫喊口號。聶認為,就一宗「企圖自殺」的案件而言,在場不同人員已開氣墊、設封鎖線,又圍封周遭行人路,「覺得應該做咗㗎啦。」

官質疑消防氣墊擺放位置未能真正保護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指出,消防員當時把氣墊放在行車道上,而非貼近太古廣場對出的行人路。聶稱沒有親眼看見氣墊所在位置,但其後得知行車道與行人路中間隔著欄杆,故只能貼著欄杆放氣墊。死因裁判官追問,當時有沒有想過氣墊無法覆蓋約一米至一點五米左右的行人路,死者有可能直接墮落行人路,根本無法真正保護死者。聶回應稱,相信消防員會有專業判斷。

死因裁判官問到,一般而言,在場戒備的警員會否與談判組討論是否讓其他人與事主見面。對此,聶解釋雖然沒有清晰指引,但若然讓陌生人與事主見面,只會令事件變得更複雜。

案件編號:CCDI-48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