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台主持「傑斯」被拒保釋 高院頒判詞指與台灣組織關係密切 潛逃風險極高
D100 網台主持人「傑斯」(原名尹耀昇)被指在節目引起他人憎恨、蔑視中港政府,被控 4 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他早前於高院申請保釋,遭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拒絕。法官今就保釋決定頒布書面原因,指傑斯與台灣組織,包括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關係密切,認為他潛逃風險極高,不宜批准保釋。
案件本月1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時,控方表示檢視證據後決定向傑斯加控 6 罪,分別是一項串謀作具意圖煽動行為罪及 5 項共涉逾 1100 萬元的洗黑錢罪,他現時共被控 10 項控罪,案件押後至 7 月 5 日再訊,待轉介文件至區域法院處理。
法官於判詞中指,根據控方指控,被告通過眾籌計劃,積極宣傳他與台灣不同組織的聯繫,包括台灣基督長老教會(the Presbyterian Church in Taiwan)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律政司一方指,該兩個組織的網頁顯示,他們均提倡國際社會制裁中央及特區政府,以施壓要求港府釋放因國安法被捕人士。
律政司:約 900 萬籌款曾轉入被告個人帳戶
律政司一方又指,被告於其節目中呼籲捐款,於去年 2 月至 11 月期間,共籌得 1300 萬元,當中約 900 萬元其後被轉帳至被告的個人戶口,當中部分款項被轉至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帳戶。律政司一方又指,有證據顯示部分款項用於支付予棄保潛逃的離港人士。被告又被指於其多個貼文中表示,其眾籌的最終目標是協助推翻中國共產黨。
律政司又指被告於網台節目中,不停要求外國制裁特區政府官員、煽動他人憎惡中國及特區政府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更曾呼籲港人無視中國民族主義、支持台灣旗等,亦曾指控中國政府實施恐怖主義及剝奪國民的所有人權等。
戴啟思:被告並非被控國安罪行
代表傑斯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則陳詞指,被告並非被控國安法罪行,亦無證據顯示如他獲准保釋,將會繼續干犯違反國安行為,因警方可關閉被告所有的網上平台,法庭亦可於保釋條件中要求他不得參與任何往上平台及電台節目。
法官表示,雖然律政司一方指涉案控罪是指控被告為涉危害國家安全,故考慮保釋時,國安法較高的保釋門檻適用。但法官認為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他亦非被控國安法罪行,會以刑事訴訟程序的保釋要求作出考慮,包括考慮潛逃風險、證據強弱及控罪嚴重性等因素。
法官續指,根據控方指控,現時表面證據強烈及控罪嚴重,認為被告潛逃風險極高,尤其是他與台灣不同機構有密切聯繫,故認為被告並不適合批准保釋。
法官補充指,即使她採用國安法保釋門檻去考慮,她亦認為並無充足理由相信,如被告獲准保釋將不會繼續危害國安,即被告亦不會獲保釋。
案件編號:HCCP14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