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黑警司違例泊車 稱被兩代客泊車恐嚇「去大陸被人打撚死」 官裁定兩男無罪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警司陳昕,今年 2 月在尖沙咀泊車時,聲稱被兩名中年代客泊車員要求「擺低幾廿蚊畀人代客泊車」,他拒絕並報警,兩人用粗口辱罵和拍照,「你去大陸被人打撚死啊」、「你而家出哂名,全世界識你,成個尖沙咀都識得你架車」;兩男被控刑事恐嚇,案件今(1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暫委裁判官余振邦即日裁定二人罪名不成立,指警司當時逆線停泊,地下有雙黃線和黃格斜線,即是不能停車,從環境證據可見陳昕使用路面的行為和態度,不排除兩被告的說話,與陳昕阻礙路面和對於泊車員的態度有關,未能達至毫無合理疑點下家罪,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警司陳昕今出庭作供,獲三名便衣警員陪同,當陳昕踏出法庭往男廁方向走時,兩名便衣警跟隨,一名便衣警則站立在門口戒備。
兩名被告黃日連(55)、薛飛(43),案發時受僱予福臨門飯店做代客泊車,黃日連以廣東話應訊,薛飛則需要普通話翻譯,他們被控 2021 年 2 月 27 日,在尖沙咀天文台道刑事恐嚇陳昕。
指首被告要求「擺低幾廿蚊畀人代客泊車」
陳昕作供時指,當日他休假駕駛私家車,和兩名兒子於傍晚 6 時駛到天文台道,駛到盡頭發現是「掘頭路」,不可以停車,之後他見到有一個空位,雖然不是泊車位,但不阻擋人,便打算在該處停車,最終當他停好車正在打電話時,首被告黃日連行近他問「喂!你去邊度啊?搵緊咩啊?」他回應正在找一間公司,黃日連則表示「擺低幾廿蚊畀人代客泊車啦」,陳昕就遂留意到黃日連後方有道牆,牆上有招牌燈顯示「代客泊車」,他反問黃日連「係咪一定要畀你泊?」之後他形容黃日連好大反應,向後退一步,「唔係唔係!關心你架車啫,好人當賊扮!」陳昕形容黃日連態度非常不友善,似晦氣說話而不是關心他車輛,「我停架車係度點解要你關心?」
陳昕稱,次薛飛在黃日連附近,凶神惡煞地指「關心你架車啫,咁撚串,冇人話一定要畀我哋泊」,陳昕就因為停車要給錢打電話報警,向警方表示「我喺天文台道,停低架車喺路邊,有人同我收錢,我想警察嚟幫手」。
稱被鬧「乞兒、曱甴」、「你去大陸畀人打撚死」
陳昕憶述,黃日連和薛飛聽到陳昕報警,便不停鬧他,黃日連用粗口「屌我」,「正撚樣、乞兒、曱甴,又要串又要驚」,斥他「搞事」。兩人越來越激動,並拿出電話「兜口兜面」影其大頭,拍攝其兒子和圍著車輛兜圈、拍照和用粗口鬧,黃日連更向陳昕指「你而家出哂名,全世界識你,成個尖沙咀都識得你架車」,由於黃日連拍了照,陳昕擔心將來他或兒子到尖沙咀時會有不利。
陳昕續指,及後薛飛衝向他,指住他並用普通話稱「你去大陸畀人打撚死啊!」他錄影,著薛飛重複一次,薛飛則衝向他,與他幾乎面貼面地重複。陳昕稱,不擔心薛飛會即場打他,但由於薛飛講普通話,外形凶神惡煞,又拍了他的照,加上他偶爾會上大陸,擔心到內地會遇襲。其後兩名軍裝警員到場,稍後時間反黑組亦到達。
承認線停泊,地下有雙黃線和黃格斜線
辯方盤問時,陳昕承認當時是逆線停泊,地下有雙黃線和黃格斜線,即不能停車。他主問時表示自己被拍照時無戴口罩,惟盤問下看到照片後,承認當時有戴口罩,自己「誤會咗」,但強調即使有戴口罩但被告非常清楚地拍下其容貌。
辯方指,薛飛「你去大陸畀人打撚死」,其實是指「你態度好差,如果你咁樣去大陸會畀人打死」。辯方向陳昕指出,兩名軍裝到場時,陳昕無出示委仼證,陳昕承認,解釋當時找不到委任證,但有向二人交代姓名、駐守警區等,後來一名警長到場,他在車上找到委任證便出示。
辯方又指,一名警員曾表示「dispute settled (紛爭已解決)」,陳昕回應「呢個唔係 dispute,係刑恐,冇得 settle」。陳昕承認講過前兩句說話,但否認講過「冇得 settle」,又指反黑組並不是他叫來,亦否認曾要求兩名軍裝警員「叫你哋呀頭嚟」。
官稱不排除被告說話與警司使用路面的行為和態度有關
裁判官裁決時指,陳昕在行車線相反方向、雙黃線停車,從環境證據可見陳昕使用路面的行為和態度,不排除首被告「關心你架車啫」是關心陳昕的不當行為,而且陳昕在庭上歸納該說話為晦氣說話,並不是要令他受驚,亦不排除首被告所講「你而家出哂名,全世界識你,成個尖沙咀都識得你架車」與陳昕阻礙路面有關,不能只解讀為威脅財產損毀或人身安全。
至於次被告的「你去大陸畀人打撚死」,裁判官指有兩個可能性,一是陳昕到大陸會被打死,二是陳昕到大陸,這樣的行為和對泊車人員的態度,會令他被打死,不能排除後者的可能性;裁判官又指從片段可見,次被告是在陳昕要求下,才重複這句說話,而且重複時情緒激動,要首被告欄住,不排除他是出於衝動才這樣說,由於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裁定二人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KCCC63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