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連儂牆劏肚案 內地男認有意圖傷人 判囚 6 年 4 個月
前年 10 月,19 歲青年在大埔「連儂隧道」派傳單時,遭一名內地男子以利刀割頸劏肚,致腸臟溢出,內地男原被控一項企圖謀殺罪,他早前改為承認一項有意圖傷人罪,還押至今日(14 日)判刑,法官陳慶偉對被告判監 6 年 4 個月。陳慶偉指,本案只是 2019 年「眾多毫無益處暴力事件」其中之一,指無論政見如何,使用暴力必須受譴責,暴力事件並不能解決政見紛爭,只會令衝突升級及造成傷亡。
法官續指,經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後,認為適當量刑為判監 10 年,考慮被告自首減刑半年,再於認罪扣減後,最終判囚 6 年 4 個月。
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並無預謀犯案,亦不涉及個人仇恨,而是他到香港觀察示威後,難以理解有人會提倡分裂國家,並發現他與其他人的政見大相逕庭,覺得自己猶如異類,「如遭狼群包圍準備撕咬他」,感到不安全。法官陳慶偉聞言指不明白其邏輯,並指「如覺得不安全,為何要來香港,深圳十分安全!」
被告柳國升(24歲,廚師),居住於廣西,持雙程證來港。他承認於 2019 年 10 月 19 日,在大埔雅運路近港鐵大埔墟站入口,惡意傷害 X。被告原被控企圖謀殺罪,經認罪協商後,控方同意被告改為承認一項有意圖傷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