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1 旺角】園藝店務員被控藏萬用刀摺刀 官裁表證成立 前經理同事力證為工作用具
去年 8.31 太子站事件 11 個月,園藝店務員在旺角遭警員截查,搜出萬用刀及摺刀,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1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裁判官香淑嫻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自辯稱不知當日有悼念活動,涉案刀作拆貨之用;其前經理及同事亦供稱,被告會以萬用刀鉗走假花內突出的鐵線,以免客人碰到受傷。案件押至下周二(18 日)結案陳詞。
裁判官香淑嫻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劉梓麟選擇出庭自辯。他供稱在「繽紛園藝」工作,負責收貨、驗貨及銷售,案發前一晚,他下班時沒留神將工具袋帶走,直至抵達火車站才發現,惟當時店舖已關門,打算翌日才回公司交還。
被告稱公司工具不足 會自攜摺刀上班
案發當日被告不用上班,他與朋友逛街後,到旺角信和中心取模型。他前往公司交還工具途中,在山東街及彌敦道交界遭警員截查,搜出涉案刀類及手套。他解釋,萬用刀用作拆貨及夾假花內突出的鐵線,摺刀用作𠝹花盆,刀則用來切開「觀音竹」。他稱以防公司派發的手套破掉,會放一雙後備手套在背囊底格。
控方質疑被告將手套「日日帶出帶入」,為何不直接放在公司;被告稱公司沒有很多私人位置,工具平時放在上司房間,但同事會拿來用,導致工作不便。他又指公司只有一把「種樹剪刀」,「同事用咗就冇得用」,故他以摺刀代替剪刀。
被告稱不知當日有 8.31 悼念活動
控方又質疑被告案發當日行程,指他計劃最後才回公司交還工具,「行咗成日,咁早帶啲刀行街?」被告認為工具放在袋中沒有問題。控方問及當時是否打算參與 8.31 悼念,被告表示不知道有相關活動,又稱若看到紛爭會避開,「始終有危險呀嘛」,否認涉案物品用作傷人。
「繽紛園藝」前經理梁佩琪(譯音)供稱,認識被告 7 至 8 年,兩人一同工作。梁稱被告會用萬用刀拆假花鐵線,指他曾投訴工具不足,亦試過向其他部門借鋸。被告前同事楊宗科(譯音)亦指,被告會用刀鉗鐵線,以免客人碰到受傷。案件押至下周二(18 日)結案陳詞。
被告劉梓麟,報稱售貨員,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於 2020 年 7 月 31 日,在旺角山東街及彌敦道交界,藏有一把黑色刀、萬用刀及摺刀。
案件編號:WKCC454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