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前直角轉角唐樓「彌敦道 190 號」面臨拆卸 發展局 2 月接通報 稱已向業主提經濟誘因保育
【2021.05.15 23:04 新增屋宇署回覆】
【2021.05.15 18:20 發展局回覆:2 月接獲通報 曾向業主提經濟誘因保育建築】
油尖旺區議員陳嘉朗昨晚(14 日)於 Facebook 發文指,收到市民告知,尖沙咀彌敦道 190 號最近獲屋宇署批准一份整幢拆卸工程的建築圖則,即意味著,香港僅存的 6 棟戰前直角轉角唐樓之一、被列為三級歷史建築的唐樓,面臨拆卸危機。
《立場》就事件向古物古蹟辦事處、屋宇署及唐樓持有人大生地產查詢,發展局回覆指,2 月接獲屋宇署通報指,彌敦道 190 號業主委託的認可人士呈交拆卸圖。發展局曾向業主提經濟誘因保育建築,待業主回覆。
屋宇署則指,與古物古蹟辦事處設有通報機制。會按古物古蹟辦事處提供的資料,當收到涉及歷史建築物的拆卸圖則或重建發展的建築圖則時,會知會古物古蹟辦事處。屋宇署又指,《建築物條例》第16(1)條內列明建築事務監督可予拒絕建築圖則(包括拆卸圖則)的情況,但由於就彌敦道 190 號所提交的拆卸圖則申請,不屬當中任何情況,建築事務監督遂按《建築物條例》於本年 3 月批准有關圖則。署方表示,有關人士如欲開展拆卸工程,需按《建築物條例》另作申請。
陳嘉朗在 facebook 貼出一份屋宇署向彌敦道有利大廈發出的通告,指已批准彌敦道 190 號的整幢拆卸工程,提醒可能會影響彌敦道 190 號與有利大廈之間的共用牆。陳嘉朗在發文中指,關注三級歷史建築,即彌敦道 190 號的拆卸危機。
「彌敦道 190 號」於 1937 年前建成,位於彌敦道與柯士甸道交界。2018 年被古物諮詢委員會評為三級歷史建築。據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彌敦道 190 號由大生地產持有。
雖然古諮會為私人建築物評級後,業主仍可自行決定建築物的用途,但古諮會於《香港具文物價值的建築物評估常見問題》中提到,「至於二級和三級建築,我們認為也須予以保護,並應以與有關建築物價值相稱的方式來保護,文物價值較高的將獲較優先處理」。
古諮會亦建議政府需要時,向私人物業業主提供經濟誘因,以鼓勵和協助他們保育他們的已評級建築物。現時只有被評為一級的歷史建築物,政府才會考慮與業主商討換地方案,並評為法定古蹟,禁止拆卸。
三級歷史建築面臨拆卸 惹區議員關注
陳嘉朗對事件表示關注,就事件去信古物古蹟辦事處、古物諮詢委員會、建築署及發展局,詢問古物諮詢委員會是否已知悉拆卸工程申請、有否聯絡業主、會否採取阻止行動,和會否宣布有關建築物為暫定古蹟,避過拆卸風險。陳嘉朗在信中指,自 1970 年代起,它便由已故的著名商人和社會賢達馬錦燦及其家族擁有,建築設計受裝飾藝術及新古典主義影響,強調建築具地區性文物價值 。
現時持有唐樓的大生地產,便是由馬錦燦於 1968 年創立。
發展局:曾向業主提經濟誘因保育建築 有待回覆
《立場》亦就事件向古物諮詢委員會、屋宇署、大生地產了解,暫獲發展局回覆。
發展局回覆《立場》時指,發展局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及古物古蹟辦事處(古蹟辦)2 月接獲屋宇署通報,得悉彌敦道 190 號業主委託的認可人士,向屋宇署呈交拆卸圖則。其後,發展局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和古蹟辦就有關圖則,從文物保育角度向屋宇署提供意見、聯絡業主代表、提出經濟誘因,以鼓勵他們保育其歷史建築,探討寓保育於發展的方案,現有待業主回覆。續稱他們會繼續與業主代表聯絡,務求妥善保育該三級歷史建築。
屋宇署 2016 年曾就外牆招牌頒清拆令
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屋宇署 2016 年曾就樓宇面向彌敦道的 2 樓外牆至天台矮牆附建的招牌及支架,頒布清拆令,其後未見有其他相關清拆文件或命令。而需清拆的招牌及支架仍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