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未經批准集結】據悉何俊仁等 10 人全擬認罪 明或遭還押 蔡耀昌:需預留空間應付其他訴訟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李卓人及何俊仁等 10 名民主派人士,被指前年 10 月 1 日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案件將於明日 ( 17 日) 開審,據了解,10 名被告全部傾向認罪,包括支聯會秘書蔡耀昌。他今早完成六四 32 年長跑後透露,已透過律師向法庭表示會認罪,指在目前嚴峻的環境下,需要預留空間應付其他法律訴訟及民間工作。有律師估計,參考近日同類案件,案中被告認罪後遭即時還押的機會相當高。
案件涉及 2019 年 10 月 1 日港島遊行,10 名被告分別為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楊森、何秀蘭、吳文遠、黎智英、單仲楷及蔡耀昌。眾人同被控於 2019 年 10 月 1 日組織、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首名 4 被告被控 2019 年 9 月 30 日,在中環終審法院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今次案件與早前的 8.18、8.31 未經批准集結案一樣,將由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審理,案件明早在區域法院開審,預計審 10 日。
據了解,10.1案 10 名被告全部傾向認罪,包括支聯會秘書蔡耀昌。他指在目前那麼嚴峻的環境下,需要預留空間,應付其他法律訴訟及民間工作,「我們很難預計結果或遭遇,但這方面已有幾手準備。」有律師表示,參考近日的六四集會案,相信本案被告認罪後遭即時還押的機會相當高。蔡耀昌坦言,即使今年六四身處監獄,不能再在自由地方悼念,都會繼續堅持悼念,深信只要信念不死,都可繼續與市民一起爭取平反八九民運,直至公義得以彰顯。
黎智英、李卓人、梁國雄、何秀蘭已在囚
10.1 案中多名被告在早前的 8.18 及 8.31 案已被裁定罪成並判囚,其中黎智英、李卓人、梁國雄及何秀蘭,分別被判囚 8 至 18 個月,何俊仁及楊森則獲判緩刑。胡雅文在上述兩案判刑時提到,雖然案件不涉及暴力,但從 2019 年發生的社會事件可見,一旦有群眾聚集,他們的情緒會變得高漲,繼而演變成暴力衝突,故不能忽視潛在風險。胡又指,眾被告為知名公眾人物,帶領群眾遊行,必然有很多人跟隨,被告是「有意識的選擇去犯法」,行為明顯挑戰警權、法律和秩序,故判監是唯一合適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