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舊同學聲稱有口罩賣騙 332 萬 女機場地勤認 5 項盜竊罪 判囚 2 年 9 個月
去年初武漢肺炎肆虐,全城「一罩難求」,33 歲女機場地勤向舊同學聲稱認識口罩供應商,可提供大量口罩。對方信以為真,半個月內向被告訂購 5 次共逾 7 萬盒口罩,支付 332 萬元訂金,被告警誡下稱所有金錢已在賭博輸掉,今(17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 5 項盜竊罪。法官譚思樂指,被告聲稱短時間內在賭博輸掉涉案金錢,故無法向事主償還,指其說法過於「方便」,終判監禁 2 年 9 個月。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中七畢業,在機場任職客戶服務逾 10 年,母親患有腦癌,由被告照顧。辯方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及早認罪,案件屬個別事件,本案不涉違反誠信,又指她在在網上「百家樂」賭博中,輸掉訂口罩的費用,無力償還欠債。
法官譚思樂判刑時,同意本案不涉違反誠信,但質疑辯方所言,被告短時間內在賭博輸掉涉案金錢,故無法向事主償還,指其說法過於「方便(convenient)」。法官就 5 項盜竊罪,各判監禁 16 至 22 個月,考慮整體性原則,部分刑期分期執行,終判監禁 33 個月。
被告薛文英(33 歲,報稱機場地勤)被控 5 項欺詐罪及 5 項交替控罪即盜竊罪,指她於 2020 年 2 月 17 至 3 月 10 日,意圖詐騙林曉玲 3,321,726 元,而誘使她作出任何作為或有任何不作為,而導致她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盜竊罪則指,被告接收林曉玲的 3,321,726 元,有義務以特別方式保有及處理該 72,304 盒口罩,惟她將金錢騙去。被告承認 5 項盜竊罪,餘下 5 項欺詐罪則留在法庭存檔,獲控方同意不提起訴。
事主五度向被告訂購口罩 價值逾 330 萬元
案情指,被告薛文英及事主林曉玲為小學同學,但兩人很少聯絡。2020 年 1 月上旬,林收到被告 WhatsApp 訊息,兩人開始往來。同年 2 月 15 日,被告向林表示認識外科口罩供應商,可以提供大量印尼製及日本製的口罩。林遂找朋友包括工聯會夾訂,向被告支付訂金,並簽署協議文件確認交易。
2020 年 2 月 17 日,被告向林表示打算採購 6,000 盒外科口罩,包括 5,000 盒印尼製口罩,每盒價值 100 元,以及 1,000 盒 日本製口罩,每盒價格 160 元。林向被告訂購 6,000 盒口罩,向被告支付 33 萬元訂金,被告表示 3 月 10 日前到貨。
同年 2 月 21 日,被告向林聲稱採購 1 萬盒印尼製口罩,每盒售價 85 元。林購入 1 萬盒口罩,向被告支付 425,000 元訂金。被告表示 2 月 29 日前到貨,後稱獲得折扣,每盒售價改為 83 元,會向林退回多出的費用。2 月 22 日,林再向被告訂購 5,000 盒日本製口罩,並支付 395,000 元訂金,被告承諾 3 月 4 日前到貨。
被告警誡下稱在賭博輸掉訂口罩費用
同年 2 月 26 及 28 日,林分別再向被告訂購逾 2 萬盒口罩,連日來共向被告訂購 72,304 盒口罩,涉案金額為 3,321,726 元。被告曾稱口罩於 2 月 29 日前到達葵涌貨櫃碼頭,惟預計送達時間的前一小時,被告致電林稱貨船仍未抵港,需要延遲送貨。
林感事件可疑遂報警,被告終承認事件是一場騙局,但拒絕交還口罩費用。3 月 1 日,林再致電被告不果。被告於 3 月 7 日被捕,警誡下承認有網友在網上售賣口罩,她為了從中賺錢,遂問人會否有興趣夾訂。林支付訂金後,被告得悉口罩不會到貨,並在賭博輸掉所有金錢。警方最終在被告錢包搜出剩餘的 15,670 元,及在其男友住所搜出 12 萬元現金。
案件編號:DCCC63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