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0282)宣布短暫停牌,以待發出關於保安局公布有關凍結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持有的資產和壹傳媒股權的聲明。該聲明屬公司內幕消息公告。 

保安局日前(14日)根據《港區國安法》第 43 條《實施細則》附表 3,發出凍結財產的書面通知,凍結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的股份,以及其擁有的三間公司於本地銀行帳戶內的財產。壹傳媒集團行政總裁張劍虹曾表示,事件絕不影響壹傳媒的資金及運作。

保安局指,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於去年12月11日起訴黎智英「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並於今年4月16日加控黎智英兩項罪名,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作出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根據《實施細則》附表 3 第 3(1)條,保安局局長如有合理理由懷疑某人所持有的任何財產是罪行相關財產,可指示除根據保安局局長批予的特許的授權外,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間接處理該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