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 9 月 29 日,市民發起「全球反極權」遊行,96 人被控暴動。兩名案發時分別 14 及 15 歲的男生,被指三次向政府總部扔雜物,又在夏愨道天橋以「雪糕筒」堵路、今(17 日)在區域法院認暴動罪。辯方指兩人分別患有過度活躍症及抑鬱症,法官郭啟安將案件押至 6 月 7 日判刑,以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教導所,以及精神科醫生報告,期間兩人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法官強調,「見完(醫生)可以帶返去壁屋,唔使過度擺喺小欖。」

陳姓男生的代表律師指,被告去年 12 月才滿 16 歲,醫生及心理學家評估他患有過度活躍症,希望法庭索取相關報告再判刑。辯方稱如要索取精神科醫生報告,要先還押小欖,詢問能否有其他處理方法。郭啟安聞言謂「都冇辦法,冇理由叫精神科醫生移船就磡。」

廖姓男生的代表律師則指,被告現年 16 歲零 8 個月,患有抑鬱症。辯方指案發當日有人遞物件給被告,佢曾經遲疑,扔了三次物件後隨即離開,脫帽走到巴士站後面,直至警方衝出將他拘捕。辯方指被告已反省,當時一時衝動犯案,親友撰寫的求情信正面,事發後亦立即尋求專業輔導。

案件押至 6 月 7 日判刑,以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教導所,以及精神科醫生報告,期間兩人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法官強調「見完(醫生)可以帶返去壁屋,唔使過度擺喺小欖。」

被告為 16 歲陳姓及廖姓男生,案發時分別 14 及 15 歲,今日承認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 2019 年 9 月 29 日,在金鐘夏愨道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案情指案發當日,有人發起「全球反極權遊行」,從銅鑼灣行往金鐘。下午 3 時 45 分,200 至 300 名示威者抵達夏愨道,佔據行車路,下午 4 時與警方對峙,向他們投擲汽油彈及硬物。警員「寡不敵眾」撤退,示威者再向政府總部投擲汽油彈。根據閉路電視及影片顯示,兩被告三度投擲物件,廖姓男生另在夏愨道天橋用交通圓筒堵路。

案件編號:DCCC 288、29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