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向立法會,提交《2021 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讓非本地培訓港人醫生回流,通過公營醫療機構評核後,免試執業。在外地的港人醫生,須修讀獲認可的醫學課程,名單由新設的特別註冊委員會制訂。不過委員會組成與醫委會相似,卻未有加入民選醫生作委員,由行政長官委任的亦佔四成,被問到為何不是由醫委會制訂院校名單,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就指「絕對唔係繞過醫委會」,又強調若有任何專業失德,亦是由醫委會審核。

食衞局:英語教學為承認院校時考慮因素

食衞局局長陳肇始指,名單中的醫學院會在 100 間內,當中會考慮課程內容、國際排名、教學語言及其他適合因素。食衞局發言人又指,以英語教學是考慮因素。獲承認的醫學院名單,每 3 年檢討名單一次,但所作的任何修訂不具追溯力。換言之,正在讀合資格醫學院的學生,如果在學期間、院校被剔除出名單外,學生亦不受影響,仍可申請免試回港服務,但如果修訂後才第一年入讀的學生,就不合資格申請。

4 委員由特首委任   另有衞生署長、醫管局總裁

制訂有關名單的特別註冊委員會,由 10 名成員組成,包括衞生署署長、醫專主席、中大醫學院院長、港大醫學院院長、醫管局行政總裁、醫委會主席,及 4 名行政長官委任成員,其中 3 名委任成員必須是醫委員成員,其組成與現時醫委會架構相似。

醫委會分別由 24 名醫生和 8 名業外委員組成。除了港大、中大、醫專、衞生署、醫管局、委任的業外委員、病人組織等等外,還有 7 名為醫學會選出、7 名為全體註冊醫生選出。然而,特別註冊委員會的 4 名特首委任委員,並沒有列明會否選擇醫委會內的「民選醫生」。

另外值得留意的是,連同衞生署署長,總共有一半成員由政府委任。食衞局亦建議,主席由行政長官委任其中一名委員出任,在委員會會議上,主席可投決定票。

未透露 1 委任成員身份   食衞局﹕多啲彈性畀特首

在4 名行政長官委任成員中,除了 3 名委任成員是醫委員成員,政府未有透露剩下 1 人的身份或派別。食衞局發言人就指,「剩番一個是純粹有多啲彈性畀行政長官,委任一啲有公信力人士,可以照顧到公眾利益」。

條例草案亦建議食衞局局長,如認為基於公眾利益而有此需要,可就特別註冊委員會執行的職能,向委員會發出指令。是否即意味食衞局局長在委員會的決策上,有最終決定權?食衞局發言人解釋,任何局長的指令,都不可取代委員會職能,決定權在於委員會;只有例如委員會未給予明確工作時間表時,局長可發出指令。

非由醫委會制訂院校名單 陳肇始﹕絕對唔係繞過

對於被質疑委員由政府委任人士主導,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重申,委員會只是負責制定認可醫學院名單,當中並沒有負責審核等工作,若關於專業、專科等事宜,仍是交由專業組織等處理,「絕對唔係繞過醫委會」,現時醫生註冊是由醫委會註冊,若有任何專業失德,亦是由醫委會審核。她又指,若對認可醫學院名單有意見,醫委會主席可以反映意見,另外 3 名由特首委任的醫委會成員亦可發表意見。

食衞局發言人亦指,委員大部分由醫生擔任,不會受到支薪機構影響,強調「運作時是用其專業的角色」。

公共醫療醫生協會會長馬仲儀指出,醫委會成員現時已有一半由政府委任,若未來委員會 3 名醫委會成員由行政長官委任,相信只會揀選被委任的醫委會成員。她認為,此舉只是為了「堵塞人哋把口」,美其名是增加醫委會的聲音,實際是政府「唔放心自由選舉自由意志嘅人,驚前線同事搞亂部署,」最終只會是政府內部屬意的醫學院名單。馬仲儀又提到,國內醫學院近年有不少院校稱是以英語授課,但實際行醫卻非以英文溝通,亦非以英文排版,又指平日在公立醫院看到港人取得的國內醫療紀錄,其語言亦非使用英文。

醫委會病人組織代表林志釉就認為,在委員會的醫委會成員是被委任,而非互選產生,處於被動角色。他期望,委員會應加入病人的聲音,應至少一人是病人組織代表,以增加委員會的透明度,讓病人組織知道委員會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