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處長蔡展鵬,涉於三月下旬,在灣仔光顧一間無牌按摩店,店內有人涉嫌經營色情場所。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經調查後表示,初步未有發現他涉及違法及不道德行為,不過會將報告呈交律政司尋求指示。既然警方的調查顯示蔡展鵬沒有違法,為何仍要交由律政司考慮?據了解,有關個案,需要再由律政司再判斷,會否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此外,在紀律調查方面,蔡展鵬仍未「甩身」,要面對公務員事務局的跟進。

特遣隊查行動被發現

蔡展鵬是在灣仔特遣隊的一次巡查行動中被發現。這間無牌按摩店內,有人涉嫌經營色情場,當日有六名女子被捕。O 記總警司黃維今日(18日)表示,在同一場所發現的蔡展鵬,全面的調查後, 初步未有發現他涉及違法及不道德行為。警方雖認為蔡展鵬不涉違法行為,但仍將「波」交給律政司,尋求進一步指示。

據了解,警方希望索取律政司意見,了解有關個案,會否涉及其他的刑事罪行,例如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資料顯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屬普通法罪行。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元素,包括一名公職人員、在擔任公職期間,或在擔任公職有關的情況下,藉作為或不作為而故意作出不當行為(例如故意忽略或不履行其職責);此外,還要考慮有關公職和任職者的責任、有關的失當行為,屬於嚴重而非微不足道等。

律政司作指示後 公務員事務局作紀律跟進

此外,蔡展鵬的紀律調查仍未完成,有熟悉警員紀律調查的人士指,總督察級或以下的人士,受《警察 ( 紀律 ) 規例》規管,規例列明,如有人的行為刻意致使公共服務聲譽受損,即屬違規。不過,蔡展鵬屬警司級以上憲委級人員,他的紀律調查,須按《公務人員(管理)命令》及政府規例處理。在律政司完成相關的考慮,給予指示後,有關紀律的調查,會再由公務員事務局跟進。在律政司未作出指示,及紀律調查未完成前,蔡展鵬仍需繼續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