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非法集結蒙面 中大學生會前會長等 5 人共 13 罪罪成 官:辯方證人作供砌詞
2019 年 10 月 20 日,大批市民遊行抗議「禁蒙面法」立法,及後演變成警民衝突。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區倬僖,聯同三名男學生及一名機電工程處主仼被控非法集結、蒙面、襲警等共 13 罪,各被告否認所有控罪。經審訊後,裁判官葉啟亮今(18日)裁定所有罪名成立。
裁判官接納所有警員證供,指各人所言清晰肯定,沒有誇大扭曲、避重就輕,反觀辯方批評令人匪夷所思,又稱辯方證人一邊作供,一邊砌詞。最終,基於警員證供、錄音片段以及 5 名被告的當時衣著、攜帶的物品,裁判官裁定 13 項罪名成立。
五名被告依次為謝煒洛(21 歲,學生)、區倬僖(21 歲,學生)、胡耀生(48 歲、機電工程處主仼)、梁馨駿(20 歲,學生)及楊卓穎(20 歲,學生)。五人被控於 2019 年 10 月 20 日,在旺角亞皆老街近塘尾道的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以及身處非法集結中以口罩或面罩蒙面。
謝煒洛、胡耀生、梁馨駿及楊卓穎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分別涉及石頭、磚頭、鉗、黑膠紙及膠索帶;區倬僖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他人財產,即一罐噴漆。
另外,謝煒洛被控襲擊警長X,胡耀生被控故意阻撓總督察Y。
案件編號:KCCC55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