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末期腎衰竭病人,4 年多前因痛風症向家庭醫生巫浩源求醫,卻遭四次錯誤過量處方兩款藥物,令他藥物中毒致器官衰竭死亡。醫委會研訊小組早前判巫浩源停牌 3 個月,緩刑 18 個月。家屬認為研訊小組有明顯錯誤,早前到醫委會遞交要求覆核信件。醫委會今日(18 日)回覆《立場新聞》表示,決定不會主動覆核有關處分的決定。

醫委會指,由於研訊小組在研訊當日,決定處分前已作出深入及廣泛的討論,故此不會按《醫生註冊條例》第21(4B)條,主動覆核對巫浩源所作出處分的決定。

四度獲錯誤過量處方兩種藥物 入院 4 日後亡

終年 51 歲的死者阿強,本身患末期腎衰竭、需做腹膜透析。在 2016 年 10 月 31 日及 11 月 3 日,阿強因為痛風症兩度求診,分別獲處方紓緩徵狀的藥物「秋水仙鹼」(Colchicine) 4 日,每日 4 次,每次一粒,藥量為 0.6 毫克。在第二次求診 4 日後,阿強再因痛風症求診,獲處方另一款抗風濕藥物「甲氨蝶呤」(Methotrexate),藥量為 5 毫克。

他其後因為再有痛風症而求診,同樣獲處方「甲氨蝶呤」,劑量為 7.5 毫克。至 2016 年 11 月 14 日,阿強因仍有腹瀉及血壓低,巫浩源為他寫轉介信至急症室求診。經東區醫院診斷後,發現阿強患有「全血細胞減少症」。入院 4 日後,阿強發燒並轉入深切治療部。醫院曾諮詢香港中毒諮詢中心,確定病情是因為他服用兩種藥物、即秋水仙鹼及甲氨蝶呤嚴重中毒、引致多重器官中毒。阿強最後因全血細胞減少症、骨髓衰竭等死亡。詳見早前報道

家屬 5 月 12 日指,研訊小組未有明確表示會否主動覆核,故到醫委會主動遞交有關覆核理據的信件。家屬認為小組未有合理考慮加刑因素、未有顯示曾考慮合適案例,亦指研訊過程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