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李卓人及何俊仁等 10 名民主派人士,被指前年 10 月 1 日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各被告昨 ( 17 日) 認罪,法官胡雅文今日將處理保釋事宜。

民陣召集人陳皓桓今日再穿上「復仇者聯盟」外套到場、進入法院前高舉「五一」手勢,他指案件暫定下周五判刑,難以估計法庭會否批出保釋,正如現時很難猜測香港明天會發生甚麼事。他指已作好還押的心理準備,「我地呢啲年青人坐入去有咩所謂」,但希望何俊仁等為民主運動獻身的前輩、領袖可獲得保釋。社民連吳文遠則指,現在心情平靜,認為比起因國安法還押的戰友,自己的案件微不足道。

今早開庭前,因8.18 或8.31 未經批准集結案正在服刑的李卓人、梁國雄、何秀蘭及黎智英四人,進入被告欄後隨即向旁聽席親友揮手,黎智英面帶微笑作出心形手勢。公眾席多名親友不斷揮手回應,有人大叫「加油、撐到底、好人一生平安」等。

梁國雄亦頻頻向妻子陳寶瑩揮手,陳一度離開座位打算前往被告欄但遭職員阻止,有旁聽人士隨即謂「畀人打下招呼啦,唔好阻住啦」。

控方上午完成播放涉案片段,控方表示希望下午才開始處理各被告保釋事宜,並指吳文遠曾因 2016 年 11 月 6 日參與反釋法遊行,於 2019 年 9 月 11 日就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罪成遭判囚 2 周,緩刑 1 年,故吳文遠是次屬於緩刑期間犯案,認為須即時執行相關刑期。法官胡雅文表示,下午將於 2 時 15 分提早開庭處理,期間 6 被告暫續獲保釋。

首 4 名被告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及何俊仁,昨日承認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他們與其餘 6 名被告,楊森、何秀蘭、吳文遠、黎智英、單仲偕及蔡耀昌承認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至於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吳文遠及蔡耀昌昨選擇認罪,另外 8 人則不認罪,獲控方不作起訴,存檔法庭。

法官胡雅文昨已暫定於下周一 ( 24 日) 聽取求情及下周五 ( 28 日) 判刑。

案件編號:DCCC53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