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 金鐘反修例衝突一周年,33 歲大學研究員被指與他人在旺角聚集,用手勢指示的士不要向前,早前承認公眾妨擾罪,案件今(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報告指被告不願接受社會服務令,辯方解釋他是公共衞生學者,獲外國大學取錄,赴當地進行疫情研究,故需盡快出國。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考慮求情及認罪,終判被告監禁 4 周,緩刑兩年。

辯方求情時指,被白坦白認罪、背景正面,指他是一名社會科學博士,致力研究公共衞生。他工作以外的時間都投入義工服務,包括到柬埔寨修建房屋等,在香港亦協助難民與邊緣青年,盼法庭給予機會,判處緩刑。

被告獲外國大學取錄 赴海外研究疫情

至於報告指被告不願履行社會服務令,辯方庭上解釋,因被告在肺炎肆虐期間,探討如何協助社會控制疫情,論文引起外國大學興趣更獲取錄,承諾撥經費予他進行研究,故被告希望盡快出國,為社會作出貢獻。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時指,受疫情影響,目前輪候履行社會服務令的人數甚多,被告未必能即時履行服務,以便盡快到海外研究。她指被告當時僅舉手阻礙的士,沒有發生衝突,亦沒有造成交通阻礙。她考慮被告求情,終接納辯方建議,將量刑起點訂在 6 星期,認罪扣減至 4 星期,緩刑兩年。

被告被指用手勢阻的士前行

本案共有三名被告,15 歲男生及 39 歲地盤工人早前認罪,分別被判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監禁 7 個月;餘下被告余柏康(33 歲,報稱大學研究員),早前承認公眾妨擾罪,取代原先的非法集結罪。控罪指,他於去年 6 月 12 日,在旺角砵蘭街與山東街交界外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作出一些作為使交通遭受阻礙。

被告承認案情指,當晚 9 時 35 分,便衣警員巡邏時,目睹旺角砵蘭街與山東街交界有 80 人聚集,有人叫口號及唱歌。晚上 10 時,有的士司機駛至山東街,目睹 20 至 30 人站在馬路阻礙交通,第一至三被告用手勢指示的士不要向前。警方上前驅散,示威者四處逃散,首被告終遭制服。

案件編號:WKCC425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