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民區議員助理認刑事損壞 曾以噴漆寫「黑警死全家」還押候判
去年 3 月 2 日凌晨,一名區議員助理及其友人於愛民邨被捕,被指以噴漆毀壞領展商場。該區議員助理今(20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損壞,另一項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獲准撒控。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熱心服務社群,常為他人著想,現時真心知錯,願意真誠悔改,三思而行。主任裁判官押後案件至 6 月 10 日判刑,以索取勞教中心報告、社會服務令報告及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
兩名被告依次為麥兆基(23歲,區議員助理)及梁軒。二人共同被控一項刑事損壞,指他們在 2020 年 3 月 2 日於愛民邨愛民廣場外走廊破壞一幅屬於領展的牆壁。梁軒否認控罪,將於本年 7 月 26 日受審。
案情指,當日凌晨零時 50 分,兩名便衣警員在愛民廣場外的走廊,看到商場的牆壁上有啡色噴漆寫著「天滅政府」、「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全世界黑警死全家」、「黑警死光光」等字句。及後,兩名警員發現本案兩名被告於愛民邨停車場遊蕩,見首被告麥兆基戴著外科手套,次被告梁軒則戴著外科口罩,故上前截停二人。警員從麥兆基的連帽衣口袋中搜出啡色噴漆,麥亦承認自己在零時 30 分將噴漆噴在牆上,指「啲啡色噴漆係我噴嘅,因為我不滿呢個政府,我都係第一次噴」,梁則表示是替友人麥兆基「睇水」。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麥兆基過往無刑事定罪記錄,現年 23 歲,為家中經濟支柱,須供養 86 歲的父親及 56 歲的母親。其現任僱主愛民選區區議員麥瑞淇撰寫的求情信指,麥自 2020 年 1 月起任職議員助理,為人細心有禮,充滿熱誠,即使於假日期間仍為市民服務,深得市民信任。麥瑞淇續指,麥兆基對是次犯案後悔無比,希望裁判官可輕判讓他重回正軌。被告的前僱主、前同事及朋友亦在求情信中表示,麥常為他人著想,經常擔任義工服務社群,在犯案後立即承認錯誤,主動配合警方調查,相信麥已經一事長一智,以後將三思而行。
辯方又指,被告的脊髓出現問題,右腳亦有退化跡象,他更在 2017 年曾被診出循環性情感症,情緒較為波動,現時已穩定下來。辯方認為,是次案件屬單一事件,與被告性格不符(out of character),他現時真心知錯,願意真誠悔改,重犯風險低,望能判社會服務令。
主任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 6 月 10 日判刑,以索取勞教中心報告、社會服務令報告及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
案件編號:KCCC20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