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凌杰死因研訊今午( 20 日)繼續,最後一名證人、即法醫林衛國作供。他解剖後發現,死者遺體佈滿大大小小的瘀傷及擦傷,主要集中在右邊身軀,相信他是從高處墮下,右邊身先著地,造成身體表面及內臟多處受傷致死。林又提到,在死者體內沒發現毒品、藥物或酒精。

身體多處擦傷及瘀傷

事發後 5 日解剖死者遺體的法醫林衛國供稱,死者去世時 35 歲,身高約 173 厘米,重 92 公斤,身形較為魁梧。其遺體佈滿大大小小的瘀傷及擦傷,最小的傷勢在腹部中央,約一厘米乘一厘米。比較大的傷勢主要分佈在右邊身軀,包括由右下胸至髖關節約 33 厘米乘 25 厘米的大範圍瘀傷和壓傷、右大腿至腳踝的瘀傷約 71 厘米乘 16 厘米,以及左大腿的 38 厘米乘 10 厘米的藍色瘀傷。

至於內部器官,林指雖然死者的頭皮及頸部出現擦傷及深層瘀傷,血管有輕微硬化及老化跡象,但頭骨完整,沒有骨折。他的口腔、食道、舌頭、腦部及甲狀腺等一切正常。兩邊肺出現瘀傷,右肺輕微凹陷。心臟的重量及形狀正常,但心臟顏色略為蒼白,相信是失血過多所致,另發現數條冠狀動脈有輕度硬化。

林續指,死者的胃部有 80 毫升淀粉狀液體,胃壁及脾臟正常。腸內膜出血、肝略顯蒼白,右腎有多處裂傷,膀胱穿孔。除右上臂骨折外,林亦發現其左右肋骨第一至 11 節、第一至 4 及 7 節、頸椎第 5 至 7 節,以及第一節胸椎骨折,同時兩邊胸腔分別有 80 及 600 毫升血水。

體內沒發現藥物、酒精或毒品

經毒理測試後,林並沒有發現死者曾服藥、飲酒或中毒,相信死因為身體多處受傷致死,傷勢與從高處墮下脗合。此外,政府化驗所法證事務部熊志衛的書面供詞亦指,他事後化驗死者數個血液樣本、胃部及鼻咽拭子,結果顯示他生前沒有飲酒或服食任何藥物。

研訊主任葉志康留意到,死者兩邊肺重不一,左肺重 217 克,而右肺則重 419 克。林解釋,由於兩邊肺部出血量有異,而出血會使肺部塌陷,故重量不同屬正常。

研訊主任假設,如死者一次過服食 7 粒「Codipront」的藥丸,是否能被檢驗出來。林自言不是藥理學的專家,故只能從醫學知識推斷,如死者在短時間內服用藥物,理應可在他的體液中檢驗出來;如死者去世前所服食的藥物仍未被吸收,理應可在其胃部發現殘留物,但他沒有在死者遺體中發現這兩種狀況。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問及,死者的傷勢有沒有可疑之處。林表示,假如是被刺殺,理應會發現相應刀傷,而本案死者的傷勢與從 17 米高墮下脗合,右邊身軀的傷勢較嚴重,有理由相信他的右邊身體先著地。

預料下週二退庭商議

所有證人及證供完成,研訊押後至下星期一繼續,屆時會先由警方及消防處代表陳詞,繼而由死因裁判官總結連日來的證供,預料陪審團可於下週二退庭商議。

案件編號:CCDI-48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