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 9 月 7 日,大批示威者在旺角聚集,兩男兩女當晚被捕,同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其中一名 27 歲男學生另被控阻差辦公,4人均否認控罪。案件今(20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拘捕警員 X 供稱,他帶領其小隊兜路至西洋菜南街,沿水渠道跑到彌敦道「側擊」在逃的示威者,成功截停並制服首被告,期間一度遭次被告推跌。X 接受盤問時承認,他並沒有一直尾隨示威者,不能肯定其後追捕的人群為早前集結的人士,但「深信佢哋係同一班人」 。

拘捕首被告甄嘉詠的警員 X 在屏風後供稱,當晚收到指示,由旺角警署步行至太子道西部署拘捕行動,當時他觀察到彌敦道與太子道西交界有約 200 至 300 人聚集,其中有人叫囂,有人以鐳射筆照射警員。其後,位於彌敦道警員開始進行推進,警員 X 遂帶領小隊由觀察位置右轉入西洋菜南街,打算沿水渠道直出彌敦道,以「側擊」攔截逃跑中的示威者,達致「surprise」效果。

警員 X 表示,當他從水渠道走出彌敦道時,見右邊有一群人向油麻地方向奔跑,相信他們為剛才聚集的示威者。X 續指,他留意到身前有一名身穿深色上衣、卡其色裙的女子,即首被告甄嘉詠亦在逃跑,便上前喝止甄,惟甄沒有聽從其指示停下,於是他以雙手拉低甄,並跪在甄身上控制她。但當 X 嘗試為甄鎖上手扣時,另一名身穿花恤衫的男子,即次被告朱俊威突然從其後方推了 X 一下,令X 失去重心,故 X 用手作出擋格拉開二人距離,防止朱「搶犯」,帶走其早前制服的甄。

最終,附近的警員將朱制服並拘捕, X 亦成功為甄鎖上手扣及宣布拘捕。

憑感覺得知次被告推跌自己 沒有親眼目睹

接受辯方盤問時,警員 X 承認沒有一直尾隨示威者,由於他當時採取「側擊」的路線,兜路至西洋菜南街及水渠道,他不能夠肯定他及後看見在奔跑的一群人為先前於彌敦道的示威者,但「深信佢哋係同一班人」。警員  X  亦同意,他是憑感覺判斷朱推跌自己,而非親眼目睹。X 解釋指,當時自己低下頭,注意力放在甄身上,因此沒有看見朱如何推跌自己,惟清楚感受到有人大力地從後推其右邊肩膀,導致他雙膝離開甄,向左側跌倒,並非純屬普通觸碰。

4名被告依次為甄嘉詠(18歲,學生)、朱俊威(27歲,學生)、余采燕(23歲,售貨員)及楊銘豪(22歲,學生)。甄嘉詠、朱俊威、楊銘豪三名學生被控於 2019 年 9 月 7 日在旺角彌敦道與水渠道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朱俊威另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指他於同日在旺角始創中心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X。余采燕則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指她於同日在始創中心外,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控方早前提堂時指,警員X因擔心自身及家人的安全,同時基於其工作性質,故替他申請匿名令,辯方對此並無反對。

案件編號:KCCC 214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