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復者接種一劑新冠疫苗後 14 天 可獲視為已完成疫苗接種
政府今日 ( 21日 ) 宣布在疫苗氣泡下,新型肺炎康復者在接種一劑新冠疫苗後 14 天,可獲視為已完成疫苗接種,其紙本及電子疫苗接種紀錄亦會特別反映此情況。
政府指如康復者在出院後已接種一劑新冠疫苗,並已預約接種第二劑,政府會為他們取消第二劑的預約,康復者可聯絡早前的接種服務提供者,取回已經更新的疫苗接種紙本紀錄。
政府又指將陸續透過電話短訊通知已康復出院、而未曾打針的康復者,可到各社區疫苗接種中心和參與計劃的私家診所接種一劑新冠疫苗。康復者可以直接帶同相關電話短訊或資料概覽,在建議接種日期後直接到場安排接種,無須預先進行網上預約。
根據聯合科學委員會、聯同行政長官專家顧問團的最新建議,康復者如欲接種復必泰疫苗,應待康復出院最少90日後才接種;如欲接種科興疫苗,就應待康復出院最少180日後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