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者責任計劃的落實應保守審慎
- 免「廢」暢飲支持通過經濟誘因以增加回收動機,同時我們希望隨立法後對消費選擇、計劃成本和回收便利性的影響降至最低。
- 生產者責任計劃的落實應更保守審慎,而定價亦應貼近膠樽的實際價值。
膠樽的回收價值是多少?半年前,市場的回收價格是 $0,因此沒有政府的補貼,根本沒有人主動回收膠樽。於是,我們參考鋁罐三仙一個的回收價格,在回收基金的撥款支持下,我們申請補貼回收商每個膠樽三仙,市民可獲五仙的回贈。是項先導計劃非常成功,四月份已回收超過 100 噸膠樽。於是,我們欲想進一步推廣計劃。訂定幾多回贈或按樽金額才能有效提高回收率?關於這個問題的答案甚至整個經濟誘因制度應如何推行,都值得更多討論空間。
我們認為:在消費者角度上,無論按金或回贈,只要在飲品包裝、貨架、或收據上清楚列明額外附加費;兩者其實分別不大。免「廢」暢飲一如以往支持通過經濟誘因以增加回收動機,但同時我們希望將項目帶來的對消費選擇、成本和便利性的影響降至最低。
高額按金當然能減少膠樽免得散落於堆填區或自然環境當中,其背後的道理簡單。但卻很少人理解到,對香港整體塑膠回收的進度而言,約五毫至一元的按金實則上存在有不少隱憂。
我在 2017 年曾提出「一蚊一個膠樽」的想法。但在舉辦了近百場研究會議、多個先導計劃及諮詢免「廢」暢飲計劃的參加者後,我卻有了更深入的反思,認為生產者責任計劃的落實應更保守審慎,而定價亦應調低至貼近膠樽的實際價值。
現時香港的廢紙及金屬回收系統已相當成熟:消費者、家傭、物業管理者、清潔工人、廢料回收商、路邊清潔外判商等各司其職。而在由收集者、回收桶到運送廢料的整個過程中,廢紙及金屬廢物也沒有互相污染。就此,我們不禁問,有可能把這個流程擴展到塑膠的回收嗎?
答案是肯定可以的。我們早前選擇通過膠樽的回收開始實行先導計劃。在談及塑膠廢物時,膠樽是社會大衆最容易想到和辨認的,而它的棄置量約佔了所有塑膠廢物的 5%。計劃中,我們向清潔工提供每個膠樽五仙的補助,另外向回收商支付三仙作為運輸補貼。通過該計劃,在短短半年間,我們已收集了超過 383 噸膠樽。現時本計劃在全港有三十多個快閃站(地區不定時的流動回收站)、回收店及回收專容區。相比環保署 60 部入樽機,由回收商、清潔工友及前線回收員組成的高效回收網絡,支出的回贈和營運金額少一半,但回收量反而更多。快閃站一般限時設於屋苑垃圾房旁或以停泊貨車作臨時回收站。今年首四個月,快閃站及回收店回收膠樽數量多過入樽機七倍。先導計劃的成果揭示了社區為本批量收集成功的運作模式,公營屋邨、政府設施、業主及物業管理應增設更多收集及分類設施。我們相信配合社區為本的回收設施、經濟誘因及帶動回收行業,能有效擴展本地回收網絡,把膠樽回收率提升至 70%,並計劃未來以合理的金額作起步點涵蓋所有塑膠種類。這是我們提出符合成本效益的方案,方便高效的快閃站為致勝關鍵。
過高的按金非幫助香港塑膠類回收
上述方案的成本應較目前社會上提出的其他方案更低。我們估計至少需要約 4,500 部回樽機,再加上機器的成本、維修保養及人力成本等,膠樽回收成本將達至約每個兩元,其昂貴的成本遠遠大於回收膠樽的價值。雖然通過機器自動化能防止詐騙,但依賴回收機機器並非長遠方案。而該方法難以輕易應用於其他塑膠種類,香港也無法複製這套收集系統去處理其他類別的回收物,最終造成社會資源浪費。在過高的按金的制度下,受惠的卻是回收機的生產商。但對實際上承擔了額外高成本的消費者而言,他們付上無謂的成本,亦令制度變相成為「消費者責任制度」。
因此,我建議盡快通過立法以落實真正的「生產者責任制度」,規定飲品生產商及進口商回收必須回收一定比例的飲品包裝,以免除廢料徵費。這個制度將提供誘因從而促進生產商及進口商與物業管理公司、清潔公司及回收商積極合作,建立一個更完整和可複製的系統,處理飲品包裝及其他塑膠的收集、分類及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