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隔離營劣食】衞生署「拆單」買飯盒 8 個月分拆逾 30 合約 「丹尼」供貨價波動 最低每餐 16 元
竹篙灣隔離營劣食早前導致多人腹瀉,衞生署稱已按規定採購。不過《立場》調查發現,署方過去 8 個月將膳食供應分拆逾 30 張合約以邀請報價方式購入飯盒,而非公開招標,與政府規定有矛盾。《立場》取得的價單顯示,3 間供應商丹尼、美味王及國泰都曾獲聘,合共獲支付約 862 萬元。政府規定採購如超逾 140 萬元須公開招標,但衞生署「拆單」後,每張合約均低於 140 萬元,因此可報價而不經招標採購。價單亦顯示多次獲聘的丹尼,供貨價大幅波動;每個飯盒最高 25 元,最低僅 16 元。
衞生署解釋,由於隔離營分期落成,初期須按營區、入住人數等因素釐定合約期,又指恪守採購規例和守則的同時,必須因應實際情況靈活採購,確保檢疫中心運作順暢。
前立法會議員梁繼昌認為署方說法不合理,指該營去年 12 月已全面啟用,但署方直至今年 3 月仍「拆單」買飯盒,又指入住人數浮動亦非合適理由,署方只需在合約列明,由供應商考慮即可。
衞生署 8 個月拆逾 30 合約 總值約 862 萬元
《立場》取得數十份 2020 年 9 月至 2021 年 4 月的 8 個月內,竹篙灣檢疫中心膳食供應服務的資料,包括供應商供貨後向衞生署發出的價單(invoice),以及署方向供應商發出、等同合約的報價接納書(Letter of Acceptance)和電郵紀錄。
記者整理資料發現,衛生署在 8 個月內按不同營區及合約期,至少批出 33 張膳食供應合約,總值約 862.4 萬元。由於資料並不齊全,未能確定署方批出的合約總數及總值。
該 33 張合約中,14 張的合約期為 7 或 14 日,其餘 19 張的合約期長短不一,最短為 1 日及 6 日,最長為 35 及 40 日;合約費則由約 2,000 元至約 81 萬元不等。3 間供應商國泰航空旗下的「國泰航空飲食服務」、丹尼食品及美味王食品先後獲聘,分別取得 3 張、13 張及 17 張合約。
隔離營 12 月全面落成 衞署至今年 3 月仍拆單
竹篙灣檢疫中心 2020 年 7 月起投入運作,初期設 800 個單位。價單顯示衞生署 9 至 12 月將第一期營區的膳食供應分拆至少 6 張合約,每張合約期為 14 日,全部由丹尼承接。
同年 12 月多個營區先後啟用,單位增至 3,500 個;按衞生防護中心數字,每日平均有逾 1,000 人入住。該月生效的膳食合約至少有 9 張,按營區及合約期劃分,部分橫跨 11 月及 2021 年 1月,而 3 間供應商同時獲聘。
不過直至今年 2 月,隔離營全面投入運作超過一個月後,衞生署仍分拆出至少 4 張合約,合約期全為 28 日,全由美味王承接。至 3 月,6 張合約再次出現由 25 日至 35 日不等的合約期。
丹尼供貨價先加後減 最高最低價相差 9 元
供貨價方面,國泰價單顯示去年 11 月至 12 月,均以每個飯盒 18 元、24 元及 24 元供應早午晚三餐,而今年 1 月至 3 月獲聘的美味王,則以 16.5 元、18.5 元及 18.5 元供貨;唯獨丹尼的供貨價於 8 個月內多次改變。
去年 9 月,丹尼以每飯盒 16.9 元供應早午晚三餐,逐步提升至 11 月的 19.4 元,同月再大幅躍升至 25 元。今年 1 月起,供貨價較低的美味王取得多張合約;直至 3 月底,丹尼再次以每飯盒 16 元取得合約,價格較該公司最高價 25 元,足足少 9 元(減少 36%)。
《立場》曾向丹尼查詢價格短時間內波動的原因,截稿前未獲回覆。
逾 140 萬元採購須招標 審計報告曾批部門「拆單」
根據政府內部的《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如部門採購價值超逾 140 萬元的貨品或一般服務,一般須公開招標;如不超逾 140 萬元,部門則可透過邀請供應商報價的方式採購。
審計報告曾多次揭發,不同政府部門透過「拆單」,將每張訂單降至 140 萬元以下,從而繞過招標以報價方式採購,做法不符《規例》。
報告曾引述《規例》指,部門只可在物品累積不超過報價限額(140 萬元)的情況下,才可在 12 個月內以報價方式重複採購,如無法遵守,應記錄原因;又訂明管制人員有責任確保負責採購的公職人員嚴格遵守限制,確保「不會藉着分期採購所需項目來規避這些限制」。
衞生署:恪守採購規例同時靈活採購
衞生署回覆《立場》查詢時指,由於竹篙灣檢疫中心分期落成,署方初期須按營區、入住人數等因素釐定採購服務的合約期,令服務更具彈性,而去年 12 月至今年 1 月入住人數急增,署方適時採購,故此同時由多於一間承辦商提供膳食。
署方又指,總結初期運作經驗,入住人數難以準確估計,「固定合約期會令承辦商在期間的生意額帶來不確定性,從而令部份承辦商卻步」,故此,在檢疫中心全面投入運作和檢視後,膳食服務由一個承辦商提供,合約以餐盒數目計算,合約時期長短會視乎入住人數而不同。
署方續指,在恪守政府採購規例和守則的同時,「必須因應實際情況和抗疫需要,靈活地採用合適的採購方法,確保檢疫中心的運作順暢及政府資源用得其所」,又指供應商報價為其商業決定,已要求承辦商必須持有效牌照,並符合衞生標準,以及包裝及運輸等要求。
署方並未正面回應,是否以「價低者得」的方式揀選供應商。此外,雖然署方指難以預計人數,但翻查去年 9 月署方發出的報價接納書,已有預計入住人數,又註明合約費用將按署方按運作需要訂購的飯盒數目計算。《立場》取得的價單亦顯示,3 間供應商均列出實際付運的飯盒數目,並以該數目計算合約費。
財庫局未正面回應 衞署「拆單」是否合規
《立場》亦向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查詢,衞生署「拆單」採購飯盒的做法是否符合《規例》。局方回覆指根據《規例》第 220 條,價值不超逾 140 萬元的物料及服務,可以報價方式採購,不需徵詢該局的意見和批准,「然而,管制人員不應為避免招標而刻意把合約分拆」。
局方續指,「衞生署署長或其指定人員有權因應運作需要,以報價形式採購價值不超逾 140 萬元的相關膳食服務」,但未正面回應該署「拆單」報價、未有招標的做法,是否符合《規例》。
梁繼昌:署方說法不合理 難明 2 月仍「拆單」原因
前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曾多次參與帳委會審查政府部門的梁繼昌指,竹篙灣去年 12 月才全面落成啟用,衞生署當時「拆單」報價情有可原,但認為署方其後的解釋並不合理。
他表示,不理解為何直至今年 2 至 3 月,即使不同營區使用同一供應商,但署方並無按月合併採購批出合約,反而分拆出多張合約,「營區之間又唔係相隔幾十公里,唔清楚點解佢要分區出合約。如果供應小學飯盒,唔通會分開一二年級食唔同餸、簽唔同約?解釋唔到。」
他指出,入住人數浮動並非「拆單」的適當理由,因為應對浮動需求屬供應商的責任,「當政府合約列明需求數量會有波動,有規模、有品質控制嘅大型供應商,就會有彈性處理呢樣嘢」。
他又指,公開招標比報價更透明,又質疑「拆單」後更難管理食物質素,「一張單做得6日,賺嘅錢唔多,可能只係做到最平、最基本。又或者供應完一個禮拜食到人肚痛,第二個禮拜就走佬,好容易甩身。」
記者/陳信熙、黃穎彤、FC
美術/Chloe 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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